保护野生鸟类在行动丨司法护航 让鸟儿自由飞翔

来源:陕西日报 2025-08-13 07:57

今年62岁的西安市新城区居民茹存安,最近主动当起了朋友圈里的“护鸟宣传员”。

“听完宣判才知道,2021年画眉就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捕不得,也不能买来养。”8月7日,茹存安说,“没有买卖,才没有伤害。”

不久前,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园艺花卉博览园中心广场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因在网上非法售卖画眉等野生鸟类,被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当天,茹存安正好前往长乐园艺花卉博览园挑选花卉,便旁听了这起案件的审判。

旁听过程中,茹存安一直眉头紧锁。听到被告人通过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鸟类科普知识招揽买家后,他气愤地对身边的旁听群众说:“打着爱鸟的幌子害鸟,就应该让这种人受到法律制裁。”

茹存安告诉记者,自己从小就喜欢鸟,退休后便跟着几个喜欢摄影的老伙计一起拍鸟、观鸟。“鸟儿生来就属于大自然,不能因为咱喜欢就把它们关进笼子里。”茹存安表示,在他眼里,自由飞翔是鸟最美的姿态。他还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在社区、司法机关等的宣传引导下,身边很多居民的觉悟都提高了。“上次法院开展宣传活动,给大家发了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海报,我拿回家贴在墙上给小孙子看。爱鸟护鸟要从娃娃抓起。”茹存安说。

“我们特意将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花鸟交易场所,除了充分彰显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外,更重要的是想通过庭审这场‘法治公开课’,让更多商户、‘鸟友’及广大群众知晓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他们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确行为边界。”该案审判长、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胡海军说。

鸟类具有捕食调节、播种授粉、营养循环、环境指示等生态功能,对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有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保护野生鸟类,既是法律法规要求,又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选择。

“要以法治为剑,坚决斩断黑色利益链,让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者受到严惩,形成打击非法猎捕售卖野生鸟类行为的司法威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王琪轩介绍,陕西是全国野生鸟类重要的繁殖地和迁徙通道,保护野生鸟类不仅关系全省高质量发展,而且关乎国家生态安全。近年来,西铁法检两级院坚持用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链条打击涉野生鸟类违法犯罪,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危害野生鸟类刑事案件30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追究刑事责任50人。

王琪轩表示,司法审判只是手段,鸟类保护离不开公众的参与,要想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猎捕售卖野生鸟类违法犯罪,需要每个人都尊重自然、敬畏法律,增强保护野生鸟类、守护生态家园的自觉。

为了进一步深化公众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意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近期,西铁法检两级院还从近年审结的涉野生鸟类案件中选取了5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有人因为非法猎捕并售卖画眉,被认定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了有期徒刑,还得交好几万的处罚金和生态环境损失费呢。”西安市民赵昌荣说,自己第一时间将典型案例的链接分享到朋友圈,护鸟爱鸟,人人有责。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法猎捕售卖野生鸟类等行为的执法巡查、监督管理,并完善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的联动机制,努力让更多鸟儿自由飞翔在蓝天白云、绿水青山间。”王琪轩说。

记者 陶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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