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管理责任岂能转嫁家长

来源:陕西日报 2026-11-06 08:45

近日,武汉市一所中学通知家长到校轮值晚自习、记录学生违纪情况,珠海市某校家委会倡议家长轮流看管学生午休。两地的做法虽形式不同,但指向同一个问题:校园日常管理事务,正以“家校合作”之名向家长转移。

两起事件中,“自愿”是共同的说辞。然而,名为“自愿”,实为摊派,家长心知肚明。珠海市有家长向媒体坦言,不参与,怕孩子在学校“被穿小鞋”。孩子每日在校,教师的评价、同学的眼光,都是家长难以承受之重。学校一纸通知,家委会群内“呼吁”,看似柔性,实则给家长留下的拒绝空间极为有限。在“一切为了孩子”的隐形压力下,所谓“自愿”已然异化为一种软性强制。

从根本上说,晚自习纪律维护、午休秩序管理,发生在校园之内,属于学校提供教育服务的本职内容。学校是专业教育机构,教师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维持教学秩序、保障在校安全,理应由学校承担。将此类事务交由未受过专业训练的家长执行,一旦发生学生争执、意外伤害等突发情况,家长是否具备处置能力?相关责任又当如何界定?这并非信任与否的问题,而是专业分工与责任归属的问题。

教师工作负担重、在校时间长,是客观现实。尤其是课后延时服务推开后,教师的工作强度和压力进一步加大。但解决之道,在于学校优化排班、补充人手,或向教育主管部门如实反映困难、争取资源支持,而非将家长视为随时可用的替补力量。教育主管部门亦应正视基层学校的实际压力,在经费保障和人员配置上给予更有力支撑,使学校有条件履行自身职责。唯有把教师的负担降下来,把学校的管理力量补上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家校协同的应有之义,是家庭与学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而非将学校应担之责悄然转嫁家长。只有权责明确、边界清晰,家校关系才能健康持久,教育生态才能良性运转。

汪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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