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收费“超标准”服务“打折扣”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9-18 08:33

近期,全国多地持续曝光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从未经审批擅自上调物业费、违规加收公共能耗费用,到公共环境管护滞后、公共收益长期不公示,诸多看似细碎的“小钱”“小事”,实则暴露出社区治理的薄弱点。

物业服务收费,是受法律法规约束的公共事项。全国多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则明确,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未实行抄表到户的供水、供电等费用,其总表与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应当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并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不得在物业服务费之外再单独收取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经营者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物业企业该做的是,按规矩收费、按标准公示,而不应乱收费。

物业领域的乱收费现象,危害不可小觑。一方面,蚕食群众获得感。水电费、垃圾费、物业费等费用样样都需要支出,一样加收一点,单看似乎不多,长年累月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尤其是对那些低收入群体、小微商户来说。另一方面,损害市场信用。物业企业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一环,若连按政府定价收费这一底线都守不住,何谈以优质服务赢得业主信任?服务履约不到位,收费一点不含糊,这种“该管的松、该收的超”的做派,正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

治理物业服务乱象,要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对相关监管部门而言,要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擅自抬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退费到位、处罚到位。对物业企业而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对业主而言,遇到不明收费等情况,可保留票据及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既纠治收费“超标准”,也整治服务“打折扣”,把糊涂账晒成透明账、规范账,让物业服务回归质价相符的本源,正是集中治理的落脚点。

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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