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最新通知:每天1节体育课 课间延长至15分钟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 2025-02-05 16:47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市教育局制定《西安市中小学强健学生体质若干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西安市中小学强健学生体质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强健学生体质,着力解决校园“小眼镜”“小胖墩”问题,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安市中小学强健学生体质若干措施。
一、强化体质健康监测评价。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的全面监测、评估、干预和评价,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肥胖、视力不良等问题进行预警和有针对性地干预。小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记录手册,中学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制度,市、区县 (开发区)每年组织专业机构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抽测,市级抽测人数不低于全市学生总数的20%,各区县、开发区抽测人数不低于辖区内学生总数的30%,抽测结果作为区县、学校教育质量及校长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
二、实施每天1节体育课。
2025年春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各学校根据实际优化调整课程、课时设置,将每天1节体育课编入课表,并向家长公示。小学1-2 年级可采取“4+1”模式,在原4节体育课的基础上,增加1节体育游戏课;小学3-6年级和初中7-9年级可按照“3+1+1”模式,在原3节体育课的基础上,增加1节体能课和1节球类、田径类、体操类、水上或冰雪类、中华传统体育类、新兴体育类等特色体育活动课。高中阶段学校适当增加体育课时。严禁削减体育课时,严禁其他学科及活动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因天气等原因影响室外体育课正常开展的,要充分利用室内场馆开展体育课教学活动,优先确保学生当天体育活动时间。
三、提升创新体育教学。
体育教学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运动技能形成规律,聚焦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模式,落实“教会、勤练、常赛”要求,注重“学、练、赛”一体化教学。重点发展学生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球类、中华传统体育类等专项运动技能,让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用的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良好习惯。体育教师要积极创新体育课内容和方式,增加体育选修课和特色课程,加大大单元教学在课程体系中的推广和应用,科学制定体育课运动负荷,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VR体验等新技术,为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富有成效的体育教学。教学科研部门要加强体育课备课和教学指导,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借鉴的体育精品课例。
四、开展课间阳光体育运动。
2025年春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间休息时间延长至15分钟,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每学期组织开展“最美大课间”展示活动。各学校要加强组织安排,充分利用学校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开展跳绳、皮筋、毽子、沙包、乒乓球、羽毛球等简便易行的体育游戏活动。要鼓励教师走上运动场,走入学生中,设计开展形式多样的“微运动”, 引导带动学生走出教室、走进阳光,呼吸新鲜空气,适当运动、休息、同学间聊天交流。体育教师要合理布置“体育家庭作业”, 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寒暑假向学生及家长开放。
五、建立常态化赛事体系。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将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啦啦操、跳绳和中华传统体育等项目作为学校体育竞赛内容,广泛开展校内班级、年级体育比赛,鼓励开展校际、片区体育比赛,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各区县、开发区每年举办不少于2项单项体育赛事和综合性运动会,市教育局联合体育部门每年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单项体育竞赛,每2年举办1次全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落实西安市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举办市、区县(开发区)校园足球联赛和青少年足球联赛,打造校园足球精品赛事,营造浓厚足球文化氛围。
六、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各区县、开发区和学校要充分发挥体育育人功能,结合实际挖掘提炼校园体育精神及内涵,培育校园体育典型,开展体育文化交流,讲好校园体育故事。鼓励家长引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和不懈奋斗、荣辱不惊、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
七、多渠道补充体育教师。
各学校要按照体育课教学实际需要配备补充体育教师。各区县、开发区在教师招聘中加大体育教师招聘力度,鼓励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鼓励非体育类教师经培训后从事体育辅助教学和组织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体育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学校提供体育活动指导,解决体育师资不足问题。关心关爱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各区县、开发区每年组织开展体育教师专业培训,定期举办体育教师基本功大赛,合理安排体育教师工作量,将组织大课间、带队训练、指导比赛、体质健康监测等工作计入工作量。
八、提升学校体育设施水平。
各学校根据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实际需要,“一校一策”整合校内资源,加大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优化空间布局。体育运动空间不足的学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其他场所拓展或开发体育活动功能,提高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鼓励学校探索与周边学校、社区、公园等共享共用公共体育场馆。建立体育器材定期补充制度,配足体育教学 所需器材,按照规定为体育教师配备服装等必要的教学装备,确保校园体育活动正常开展。
九、加强运动风险防范。
强化师生体育运动安全教育,提高运动风险防范和救护能力。班主任、体育教师须精准掌握每位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分层教学,科学安排不同的练习内容和强度。普及心肺复苏课程,学校配备AED除颤仪,做好运动前后的热身活动和放松练习,运动中关注学生健康状态,对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定期对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落实《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建立完善体育运动伤害处理机制。
十、加强校园体育组织领导。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中心,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协调指导,推进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校(园)长要落实学校体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确定1名校级领导负责学校体育工作,成立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体育教研组及相关部门和体育教师、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其他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合力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十一、加强学校体育经费保障。
各学校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体育课教学和学生体育活动经费。市、区县(开发区) 要持续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纳入年度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对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成效显着的区县、开发区和学校,依据相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十二、加强学校体育督导评价。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把学校体育工作政策落实、课程开设、条件保障、师资配备、学生体质、近视防控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和优良率连续三年下降及学生近视率不降反升的学校实施重点监测和督导。学校建立体育教师工作评价标准,将体育教师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特色体育项目训练、指导参赛及教学科研等工作纳入评价内容,作为体育教师岗位聘任和绩效评定重要条件。
本措施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