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检察:“三个坚持” 倾情守护留守未成年人
来源:西部法治报 2025-01-16 15:55
“谢谢检察官叔叔,如果没有您的悉心教导和教育挽救,此刻我不可能坐在大学教室里给您写这封信,是您改变了我的人生……”1月初,收到曾因一起盗窃案被附条件不起诉,后顺利考上大学的留守未成年人张某寄来的感谢信,宝鸡陇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范玮的心中感慨万千。
陇县地处陕西、甘肃、宁夏三省(自治区)交界处,因常年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守未成年人多。近年来,为全面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陇县检察院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工作理念,深化综合履职,积极探索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机制,努力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的发展环境。
坚持宽严相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张某曾是一名涉案未成年人。2024年1月,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至陇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考验期间,承办检察官协同第三方机构和孩子父母签订帮教考察协议,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参与公益活动、提供心理疏导、制订学业规划等方式,引导他知错改错,找准人生方向。之后,张某顺利考上大学。
近年来,陇县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初犯、偶犯等情节较轻的犯罪,依法从轻处理,尤其是对涉世未深、一时冲动、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在让他们知晓自己行为法律后果的同时,“拉一下”“扶一把”,用爱帮助因犯罪遭受生理和心理双重打击的未成年被害人走出人生阴影。近三年来,该院受理未成年人案件15件23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9件12人;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对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办理,严格量刑标准,用高质效履职办案,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
坚持综合履职,强化多方力量联动式保护
陇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坚持多元参与,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社会关爱网”。
该院先后与县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联合制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意见》等8项机制,督促县教体局对600余名在职或拟入职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该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建立监督考察档案,制定专项帮教措施,与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签订《未成年人监管责任书》,组织青年干警利用下班时间,逐户深入留守未成年人家中,通过与实际监护人、留守未成年人交谈等形式,实地查看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提醒监护人关心、关爱留守未成年人。
坚持特色引领,推动普法宣传工作提质增效
“阿姨,这个动画片太有意思了,我们还想看!”看完播放的法治教育短片后,陇县秦源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小帅满怀期待地向送法进课堂的检察官说道。
为解决山区法治教育资源欠缺且分布不平衡的问题,陇县检察院先后建立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法润花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等阵地,注重运用法治短片,模拟体验、图书阅览等贴合未成年人兴趣的手段,将参与性、互动性、知识性、趣味性融为一体,实现了法律知识普及、犯罪预防警示、安全教育、法治文化展示等功能的有机融合,全面提高山区留守儿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行为和共同追求。目前,该院为以留守儿童为主的中小学生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2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3500余人次。
此外,该院加大对留守和困难儿童的关爱和保护力度,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要求,指派含院领导在内的28名检察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通过授课、召开主题班会等方式开展法治宣讲50余次,受益师生8000余人次。(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杜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