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法治实践 提供法治保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西部法治报 2025-01-16 15:48
“农村彩礼纠纷近年来比较常见,我们调解这类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4年12月18日,汉阴县司法局干警联合中坝村法律顾问、陕西振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村民们开展法治宣讲。
2024年以来,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增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立足“一个统筹、五大职能”,制定包括6个方面18项具体任务的《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乡村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推进方案》,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以法治护航乡村产业发展、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普法先行 推动法治理念扎根乡村
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导向,持续强化法治宣传的渗透力。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农村集市、庙会等有利时间节点,利用“法润三秦大讲堂”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宪法进万家”“民法典进农村”“巾帼普法乡村行”等法治文化活动,持续加大涉农普法宣传力度;推进基层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增加农村公共设施的法治文化元素,推进法治公园、广场、长廊、街区等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据统计,陕西农村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从2023年的60%增长至目前的86%,开展农村法治宣传5360场次,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
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建全省“八五”普法宣传队和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深入各地巡回演出宣讲。大型普法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广受基层群众好评。
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出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和全省党政机关“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普法进万家”等法治宣传活动,组建全省“八五”普法讲师团,先后在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总社等部门开展法治宣讲60余场,印发《全省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多渠道、全方位推动乡村群众更加自觉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护航“三农” 精准提供法治保障
陕西省司法厅积极推进《陕西省乡村振兴条例》,以及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步伐,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陕西省乡村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推进方案》,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
在此基础上,省司法厅深化“减证便民”“放管服”改革措施,结合《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指导各市、县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606项,加强对赋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法治审核,出台《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陕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等,将“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评估重点内容,依法依规、高效快捷办好涉农事项,助力涉农领域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整合资源 法律服务更加高效
目前,陕西共建成117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8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7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
2024年,陕西省司法厅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发展,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了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主干线”,“一站式”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省司法厅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线运行,推行“一个顾问+一个微信群+一个自助系统”服务模式。全省有869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7022个村和2719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建立8652个微信群和560个法律服务自助系统,打造“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超市,实现法律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延伸便民利民的“最后一公里”,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断提升。
拓宽服务渠道,法律援助更有温度。陕西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行律师驻场值班,方便群众法律咨询;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建立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切实做到法治为民。全省共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8377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强化基础 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陕西省司法厅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和司法调解,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新格局,整合村干部、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健全完善源头防控、实质化解、社会修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推动涉农矛盾纠纷化解融入全社会大调解格局,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邻里更和谐”的目标。
陕西省司法厅制定出台《陕西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放到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进程中,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工作格局。
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方面,90%以上的县(区)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师资库、案例库和电视调解平台及智慧调解平台,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人民调解培训研究基地,不断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目前,全省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2.4万余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0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320个,行政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工作室207个,实现了人民调解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上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