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法院一揽子化解百万“三角债”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2-07-04 19:17

“法官,我是被执行人,多亏了您的耐心调解,让我从这个三角债的困境中解脱出来,真是太感谢了……”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收到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张某送来的牌匾,感谢法官耐心调解,帮助其走出困境。

打赢官司却付不起律师费 从原告变被告

张某是一名包工头。2011年6月,他承包了江苏某建设集团陕西分公司的施工项目。施工完成后,该公司却迟迟未给张某结算工程款,张某多次催要未果。此事一拖就是5年,张某委托律师苏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张某胜诉。几经周折,张某拿到工程款580余万元。因前期施工过程中张某曾借款垫付了巨额的材料款,在结清农民工工资、偿还借款后,张某又支付了近百万元的借款利息,无力支付苏某的律师费。苏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足额支付苏某律师费。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能履行法定义务,苏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莲湖法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情况,发现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随后,法院传唤张某到庭,要求其如实向法院申报个人名下财产情况,尽快履行义务。“法官,我也想尽快还钱,但我确有实际困难,请您再给对方做做工作,能否再缓一段时间……”张某说。

执行牵出“案中案” “连环发力”巧破“三角债”

“目前我确实无能为力,但另一建筑公司还欠我150余万工程款,如果苏律师继续帮我起诉这家公司,拿到工程款就可以支付律师费了。”调解中,张某提议说。

“办上一个案子,我倾注了大量的心血,现在律师费都没拿到。如果再打一场官司,我的损失可能还会扩大。”苏某说。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没有就案办案,随即联系到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郑某。在分别听取三方意见,充分了解了各方心理预期与和解条件后,法官积极寻找平衡点,并做了大量工作,释明法律关系和规定。

为了促进此案圆满化解,承办法官及时联系申请人苏某、被执行人张某及第三人某建筑公司负责人组织三方进行和解。最终,某建筑公司代张某向苏某支付了律师费,并向张某及时清偿了欠款,苏某则向法院撤回了执行申请,一场“三角债”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 通讯员 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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