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 省委省政府出台重要实施意见!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2025-02-1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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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网发布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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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加快建设美丽陕西,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陕西篇章,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构建美丽陕西建设推进机制和支撑体系,切实筑牢秦岭区域、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等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三北”工程攻坚战,扎实走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之路,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陕西力量。对标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陕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美丽陕西全面建成。

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当好秦岭卫士。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完善系统治山、条例护山、规划管山、智慧控山体系,持续做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动态排查整治,强化秦岭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加强植被、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建设,推动秦岭国家公园、秦岭国家植物园设立,建好朱鹮国家保护研究中心。完善“空天地网一体化”、人防技防物防相融合的监测监管体系。秦岭地区生态质量指数稳定保持在一类。

(二)守护好黄河母亲河。坚持“四水四定”,严守高质量发展基准线。加强水土保持,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披露问题整改,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到2027年黄河流域国考地表水水质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90%。

(三)保护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丹江口库区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加强瀛湖等重要湖泊水华防控。深入推进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汉江、丹江、嘉陵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和“三北”工程攻坚战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深入推动产业、能源、交通、供热结构调整,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推动西安、咸阳、渭南空气质量稳定退出全国重污染城市行列。持续抓好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和冬季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等重点任务,深化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加强重型车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着力解决恶臭、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环境管理。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到2027年国考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到2035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下降到30微克/立方米左右,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一河一策”推进流域协同治理和精细化分区管控。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持续开展城镇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健全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落实水生态考核,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到2027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2%左右,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分阶段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及整治。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Ⅰ—Ⅳ类水比例达到80%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协同实施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深入推进大宗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推动实施塑料源头减量与替代,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推进新化学物质统计调查和环境管理登记。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和全链条监管。加快推进西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和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五)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扎实开展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推进“三北”工程建设。打好沙化土地全面治理攻坚战,建设陕蒙宁边界、长城沿线、毛乌素沙地南缘3条防风固沙锁边林带,有效控制风沙危害。打好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治理重度以上荒漠化土地,坚决遏制荒漠化蔓延势头。打好渭北旱塬植被恢复攻坚战,开展困难立地植被恢复和退化林草修复行动,增加林草面积,提升林草质量。

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六)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守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强化产品碳足迹管理,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高质量参与全国碳排放市场交易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深化碳达峰、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气候投融资、碳监测等试点城市建设和全省低碳近零碳试点建设。

(八)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发展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化完善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区域生产力布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业园区提质增效。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持续推进煤炭、矿产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60%以上,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

(九)深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能水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持续改进。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推动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加强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监管。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持续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占全省国土面积10%以上。

(十一)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毛乌素沙地、白于山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渭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科学精准推进国土绿化,做好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7%,水土保持率达到73.82%,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十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构建统一有序的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设。建立秦岭生物种质资源库、重要生物种群基因库,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种质资源保存。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繁育行动,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到2035年典型生态系统、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汉江、丹江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显著改善。

六、守牢美丽陕西建设安全底线

(十三)健全生态安全体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全省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生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到2027年全面建成全省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不断提升市县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

(十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省级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建设现代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辐射安全管理和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加强省市级辐射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开展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杜绝重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发生。

(十五)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加强生物技术及其产品的环境风险检测、识别、评价和监测,强化生物安全预警。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深入实施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和秦岭青松抢救工程。

(十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设,加强气候变化观测评估和预报预警网络体系能力建设,强化农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等领域气候韧性和综合适应能力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气候风险管理。推进铜川市、商洛市、西咸新区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到2035年建成广覆盖、高精准气象观测站网,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十七)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坚持预防为主,动态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开展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善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深化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运用,推进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道路等突出环境风险区域精准治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快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七、打造美丽建设样板

(十八)建设美丽城市。推进西安都市圈、关中平原城市群一体化保护和发展,强化城际、城乡生态共保环境共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

(十九)建设美丽乡村。深入实施“千万工程”,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系统治理,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二十)建设美丽细胞。积极主动参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强化美丽河湖、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示范引领,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绿色创新。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园区、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美丽细胞建设。

八、开展美丽陕西建设全民行动

(二十一)强化思想宣传教育引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教育、核安全教育与美丽陕西建设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出一批生态文化作品,宣传美丽陕西建设生动实践。

(二十二)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绿色出行,发展绿色旅游,持续推进“光盘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发挥“碳惠三秦”碳普惠平台作用,扩大碳普惠消纳渠道。

(二十三)构建多元参与行动体系。发挥党政机关与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丰富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深化环保设施开放,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九、健全美丽陕西建设保障体系

(二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陕西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快形成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在美丽陕西建设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原则上不制定配套文件。推进美丽陕西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及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书面送省生态环境厅,由其汇总后报省委、省政府。

(二十五)加强机制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队伍专业培训。

(二十六)加大激励引导。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机制。强化美丽陕西建设相关资金保障。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差别电价、清洁供暖价格等政策,优化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完善纵横结合的生态补偿制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二十七)提升治理能力。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探索建立美丽陕西监测评价指数。开展温室气体监测,深化大数据、智慧感知、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作用,推进低碳零碳负碳与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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