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陕西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3-03-27 14:16

陕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善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的教师培养培训服务体系,培养一批硕博层次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定向培养一批优秀中小学教师等。到2035年,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持续发展一体化高质量教师队伍成长模式。

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方案从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师范教育改革等15个方面细化任务,打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始终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设立一批省级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将师德规范纳入师范生培养、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等必修内容。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办法和机制,推行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教师失德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加大教师失德违纪惩处力度等。

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建设教师教育学院

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和一流师范专业建设。支持省属师范院校深化综合改革,积极申报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建设教师教育学院,支持高校加大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培养工作,着力培育一批艺术(音美)、体育与健康、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科学教育等紧缺师范专业人才。切实推动师范院校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主责主业,改进和完善师范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类专业比例逐步达到60%以上。

鼓励各市与高等师范院校联合培养定向师范生

完善师范类院校和专业评价体系。实施“优师计划”,推动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鼓励各市与高等师范院校联合培养定向师范生,为乡村学校补充优质教育人才。落实师范类“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机制,探索科学规范的师范类院校和教育学科分类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引导师范类院校办好师范教育,推动师范类专业特色发展。依托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师范类专业办学质量监测机制等。

同时,陕西省将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做好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推动陕西师范大学、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协同发展,支持省内其他薄弱师范院校整体提高办学水平。

培育200个省级示范性培训实践基地

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科学设置“国培计划”,逐步扩大跨年度递进式培训项目。重点建设20个左右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任务的省级教师培训基地,培育200个省级示范性培训实践基地。开发、遴选教师培训精品资源,推动现有信息化平台优化升级,构建一体化“互联网+教师培训”平台,促进教育培训数字化转型。

完善骨干教师建设体系。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三级两类”骨干校园长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示范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骨干教师校园长队伍。推进陕西省基础教育名师名家培育行动计划,打造一支有陕西本土特征、全国影响、国际视野的教育家型教师队伍。选拔优秀教师和校园长参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师名家。

强化师范生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监测

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持教师资格证上岗任教。强化师范生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监测,在开展教师教育院校师范类专业办学质量审核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审核的基础上,推行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和教育硕士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

县域内交流轮岗 名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合理确定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县域内交流轮岗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建立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制度和“组团式”帮扶活动,扩大优秀教师专项支教计划等。

逐步赋予具备条件的学校中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权限

深化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赋予具备条件的学校中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学校可在岗位空额内、不低于陕西省标准的基础上按年度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

支持中小学构建智能教育教学环境 开展个性化教学

推进教师队伍数字化转型建设。依托“陕西教育扶智平台”,加强名师名校长线上工作室建设,推进教师线上研修常态化开展,建立“名校+”“名师+”“名教研员+”的网络帮扶体系,精准推送名师名校长实践案例资源,提升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城乡学校管理共进、教学共研、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项目,全面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教师的新模式和新路径,支持中小学构建智能教育教学环境,利用智能化学习工具支持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开展个性化教学,支持师范院校推进师范生及教师数字素养及人工智能应用能力研究,打造“人工智能+教师教育”的实训教学和教研平台。

设 “陕西省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 每两年奖励500人

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力度。持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重点为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教学点)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完善乡村优秀教师疗休养制度,因地制宜地安排一线教师进行疗休养,重点向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造就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骨干教师。

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对陕西省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授予“陕西省乡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每两年奖励500人。持续实施“中小学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对口帮扶偏远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带动陕西省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陕西省还将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标准,制定出台教师激励支持政策,健全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和特级教师评选向贡献突出的教师倾斜,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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