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丨张涛:破解城乡发展的突出矛盾 夯实新时代民生发展的基础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19-04-23 11:37

7b24590b19c3aaaf1b7981d6239990a6.jpeg

张 涛

当代中国最大的民生工程是脱贫攻坚工程。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成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来看,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在乡村。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矛盾成为影响当代中国最大的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 城乡发展差距没有根本扭转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特别是重视解决“三农”问题。从1982年起,中央连续五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做出部署。此后间隔18年,从2004年至今又连续十六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在改革开放40年来召开的九次三中全会中有两次全会,中共中央分别围绕农业和农村工作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出台决定。这些文件的出台,对于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业建设基础,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农民实现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人均收入从133.57元增加到14600元,增长了109.3倍。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没有根本扭转。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是2.01,截至2018年末是2.69,城乡发展的差距没有缩小反而拉大。

造成这一发展差距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过去的发展战略不平衡,二是基层政府对中央涉农政策执行不到位。党和中央已经深刻的认识到这两个方面问题的严重性,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机会是最大的民生。统筹好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创造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机会,是夯实新时代民生发展的基础。

统筹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破解城乡发展的突出矛盾在于正确处理城与乡的关系。统筹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重点在于处理村和镇的关系。要重视“城之尾, 乡之首”的小城镇的规划建设,才能统筹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在推进城镇化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城镇化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四化同步”有利促进解决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失衡问题。

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是城市“吃掉”农村,也不是简单的、物理意义上的农民进城、上楼。实施乡村振兴,建设新农村是农村的升级版,不应是城市的微缩版,而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让公共服务的阳光尽可能均等的覆盖城乡,达到城乡融合共生,实现城乡一体化。

推进新型城镇化,其路径绝不仅仅是农民进城,应当允许城乡人口双向流动。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同时让更多的人才、资金、技术、好项目流向农村。企业与农村专业合作社链接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大市场。既要让农民带着劳动力和土地两个资本进城,通过对农民的教育、培训转化成城市产业从业者,还要将城市资本、消费引入农村,发展新业态。

构建城乡互促互融机制 激发城乡发展的活力

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我们要借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积累的成功经验,坚持“两轮驱动”,发挥计划与市场两个手段的长处,把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在实施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既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又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能力。

当前,我国中央政府通过持续减费降税激发市场活力。企业的主体在城市。过去在脱贫攻坚中实施了万企帮万村活动,实施乡村振兴,应鼓励支持广大中小企业在乡村振兴中创富。激发乡村振兴的活力还在于要着力推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整合后的一些涉农资金直接由区县政府下拨村一级组织,上级政府部门发挥在涉农资金和项目建设的监管作用,由村委会与广大村民来结合农村的实际需要来讨论决定如何用好这些钱,将资源用在广大村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来,以通过动员村民议事和表达诉求的方式重新焕发起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与活力。

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要分“三步走”来实施,要求到2050年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到2020年建立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前提基础是要把培育激发农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的制度率先建立起来。要将整合的涉农资金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全部或部分投入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资金,再动员村民自有资源或资金入股。让村民在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中真正感受到自己是“主人”,将参与农村经济建设的原生动力释放出来。同时,要鼓励支持在外创业就业的本村村民(可以不受已经进程落户的村民身份限制),参与村“两委会”干部竞选。支持在外返乡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招商引资活动,创业就业活动,将他们与村中现有的致富带头人、村干部和驻村干部一起培养成为乡村建设的中坚力量。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的监督体系,发挥农村基层监委会的作用,探索“党的领导+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互联网政务”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发挥效能。让“制度”创新成为广大农村基层组织动员人,依靠人,留住人,吸引人,焕发乡村建设活力的根本保障。

总之,破解城乡发展的突出矛盾,要统筹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其关键是要因地制宜。宜城则城,宜镇则镇,宜村则村,宜大则大,宜小则小。顺应市场和发展需要,自然而然,产城互动,城乡互促互融,循序渐进,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只有这样,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跑好“最后一公里”,并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

作者系陕西省统一战线智库专家、民盟陕西省委社会委员会主任、陕西省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精彩推荐

更多推荐

下拉更多推荐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