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辞职5个多月 因未签离职承诺书转出社保时遇阻 新工作找好了 却迟迟无法入职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2-09-06 10:14
小雨向记者梳理从银行辞职的过程
市民反映:
为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离职的事,“90后”姑娘小雨(化名)5个多月以来一直在四处奔波。虽然几次与银行协商,可是双方就离职的相关内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由于未签离职承诺书,离职手续没办结,小雨的社保、档案无法从银行转出,5月份就找好的工作,迟迟无法入职。
记者调查:
小雨今年31岁,2020年11月底她离开了上一家单位,随后来到恒丰银行西安分行,成为该行营业部的一名大堂经理。2020年12月22日,小雨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6个月实习期,实习期截止到去年6月21日。关于劳动报酬,双方约定根据银行制定的薪酬分配制度等执行,关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合同并没有进行约定。
小雨说,入职之前关于工资的部分,她和银行商定实习期的工资是以上一份工作的工资标准做参考,再结合工作年限,6个月实习期税后月平均工资为6000多元。去年6月21日,小雨顺利转正,原以为可以大展拳脚了,可是直到今年3月底向银行提出离职,9个月的税后工资平均每月为1500元左右,这让她对自己当初选择这份工作的决定产生了怀疑。
“在恒丰银行西安分行工作的15个月以来,我每天的工作量很大,工作内容很杂,有些工作根本不是我这个职位需要做的。”小雨说,转正以后的9个月里,她多次因为工资的问题找负责领导协商,可是问题始终无法解决。她精神压力很大,出现了睡眠困难。3月29日,经医院检查她被诊断为重度抑郁。最终,她向相关领导提交了离职申请,辞去这份让自己心累的工作。“我的离职申请直接交给了支行行长,行长当场签了字,我就这样辞了职。”小雨说。
可是,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小雨遇到了难题,人力资源部门要求她签署一份离职承诺书,其中第七条约定,“签字承诺人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的各项薪酬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带薪休假、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均已结清,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本人知晓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承诺不会以曾与恒丰银行西安分行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而向恒丰银行西安分行提出涉及薪酬待遇的任何主张。”这样的规定让小雨无法接受。她就是因为对工资有疑问,才提出离职的,她没办法在承诺书上签字。该行人力资源部门以离职手续不全为由,拒绝为她办理社保转出和个人档案移交。
小雨说,恒丰银行西安分行从今年4月份就没再给她交社保,又不给她办理社保转出。她5月份就找好了新工作,由于没有档案和社保,造成她至今无法入职。为了解决和恒丰银行西安分行的劳动纠纷,她先后多次与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领导协商。小雨告诉记者,与银行协商的时候,她提出以她6个月实习期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由银行对之后9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发,然后把今年4月份以来的社保给她补上,可是银行不同意。现在,她只想把社保赶紧转出来,档案提走,尽快到新单位入职。
找好工作后,今年6月份小雨提起了劳动仲裁,可是要到10月份才能开庭,等裁定结果,时间会更长。小雨说,她不敢一直等,怕找好的新工作没了,希望能尽快开启新生活。
前不久,记者和小雨来到位于南二环东段545号的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该行人力资源部的卢先生告诉记者,按照银行规定,小雨目前已经是离职员工,社保就会停缴。只是由于她的离职手续没办完,按规定,没办法为她办理社保转出以及个人档案移交。转正后的工资低于实习期,是因为小雨的业绩考核不合格。该人力资源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小雨的问题,银行一直在积极处理。她不签承诺书,离职手续就不全,无法为她办理社保转出等。银行会配合10月份的劳动仲裁,尽快解决小雨的问题。
小雨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刘昕雨律师认为,本案核心争议为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克扣或拖欠工资的事实,用人单位未及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约定。集体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没有集体合同的,应当实行同工同酬。由于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工同酬如何适用存在争议,司法实践通常会尊重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或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刘律师解释,本案中,双方劳动合同虽未明确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但明确约定了按照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那么,就应当审查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如程序性要件,包括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告知程序等;实体要件包括是否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如该薪酬制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的程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那么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并据此判断是否存在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的事实。
刘律师说,无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的主体是哪一方,都不影响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后合同义务。因签署离职承诺书并非小雨的法定义务,因而用人单位以小雨未签署离职承诺书为由,主张解除离职手续不全而不予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义务性规定。因用人单位未及时履行后合同义务给小雨造成损害的,小雨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权利救济。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姚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