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全面推行居民议事会制度 让群众在基层公共事务中有地方说话、有渠道议事、有途径监督

来源:陕西日报 2026-10-0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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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西勘社区开展“小院茶”议事(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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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议事代表调研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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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五竹街道议事代表调研安置回迁楼项目(资料照片)。 本版照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傍晚时分,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西勘社区的小院里,几张矮桌,几把木椅,一壶茯茶,10多名居民围坐在一起。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聊的是家门口的烦心事、揪心事。

“咱小区那几棵枯树风一吹就晃,啥时候能处理一下?”“单元门口的电动车乱停乱放,把人行道都堵死了,得想个办法解决。”西勘社区党委书记任盼一边听一边在本子上记录。这样的场景,如今在西勘社区已成为常态。居民们称之为“小院茶”议事。社区干部则说,这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金钥匙”。

从一个“小院茶”居民议事项目,可管窥陕西基层治理的深刻变革。在三秦大地,一场名为居民议事会制度的基层民主实践,让“有事好商量”成为治理“好方子”,更化作百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填补“缺位”

让群众声音听得见落得实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过去,街道、社区的工作常常陷入“干部干、群众看,干完群众还不满意”的尴尬局面。

受访居民反映,以前解决群众身边事,往往都是上面说了算,老百姓虽然也受益,但是总觉得隔了一层。有时候干部觉得是好事,可大家觉得不符合实际,心里难免有疙瘩。

政府投入不少精力,群众为何不“买账”?受访的多名社区干部和群众普遍坦言,是政策供给与群众需求之间存在“错位”。

如何解决上述“错位”?近年来,陕西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多个社区相继开展“小院茶”议事、“庭院板凳会”等居民议事项目,名称虽不同,但目标一致——让老百姓的声音被听见、被落实。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物业服务、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矛盾调解等细碎复杂、利益多元的问题,很多工作是无法靠街道、社区单方面推动解决的。

街道不设人民代表大会,民生实事项目谁来决定?没有本级人大代表,居民心底的声音谁来传递?为了填补“缺位”,按照省上部署,借鉴省内外经验,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11月在西安市部分区(县)试点建立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

从制度层面看,搭建起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平台,可有效联动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推动各类基层治理难题就地化解、源头化解。

在西安市雁塔区融创珑府社区,被选为居民议事代表后,社区居民吝小博每天都会走访邻里。“以前觉得社区的事是干部的事,现在觉得就是咱自己的事。看到我提的建议变成现实,很有成就感。”他说。

“缺位”的填补,效果显而易见。“有了居民议事代表,我们居民有问题知道找谁反映了,心里踏实多了。”家住西安市新城区海纳物流小区的居民张云说。

从统计数据看,截至9月初,西安市135个街道中有50个街道建立了居民议事会制度,票选民生项目共201件,已完成117件,正在推进84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全面推行

让协商渠道制度化规范化

在西安市鄠邑区五竹街道五竹馨园小区,居民高璐在打扫新房。窗明几净的客厅里,阳光洒在新添置的家具上。“多亏了咱的议事代表,要不然这房子还不知道啥时候能住上。”9月29日,高璐向记者感慨道。

为何多亏议事代表?故事还要从2025年秋说起,更要从当地试点居民议事会制度说起。

五竹馨园小区是当地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涉及近500户群众。由于种种原因,项目进度一度滞后。眼看2026年春节临近,许多在外租房的群众焦虑万分。

“冯代表,你说这楼啥时候能交?”“我家孩子等着新房结婚呢,可别耽误了!”……五竹街道议事代表冯养旭和同伴在走访时,听到最多的就是这类急切的声音。

面对群众期盼,冯养旭迅速召集议事小组开会,决定将“推动安置项目在春节前交付”作为头号监督议题。

通过实地走访工程项目、挨家挨户搜集意见,冯养旭发现问题主要卡在了门面房分配不足、住房面积有差异等方面。经过与群众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多次接触和商议,最终居民议事会为群众争取到补偿资金,大家如愿在春节前拿到新房钥匙。

“议事会不搞一言堂,每个人都能畅所欲言,难题大家一起商量解决、方案大家一起完善、实事大家一起监督。”五竹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贾伍征说。

有了群众的广泛认可,西安市决定将居民议事会制度推广至更大范围。

2026年8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在全市各街道推行居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街道于2027年3月底前,全面建立居民议事会。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张庆东说,全面推行居民议事会制度,就是把群众的“心里话”“身边事”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协商渠道,让群众在基层公共事务中有地方说话、有渠道议事、有途径监督。

9月10日,西安市在鄠邑区召开全市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推进会。“目的就是总结试点经验,通过交流互鉴进一步明确标准,规范有序推动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落地落实。”张庆东说。

居民议事

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

西安市的探索并非无源之水。

2025年1月1日,《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始施行。自此,全省县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街道工委全力推动居民议事会制度落地见效、规范运行。

也是从这一年起,陕西将推广居民议事会制度作为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的重要抓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创新。

一时间,三秦大地上涌现出许多各具特色的议事“好声音”。

在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街道针对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推出“小院议事会”,最终达成“潮汐停车、错时共享”的方案。在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街道邀请老党员担任“红色调解员”,通过上门调解、召开“板凳会”等形式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

“议事代表的身份,让我感到沉甸甸的责任。”五竹街道野口村议事代表姜君仓说,“现在走在街上,街坊邻居都主动找我聊天,反映问题。这种信任,比啥都珍贵。”

张庆东向记者介绍,居民议事会制度不是“摆样子”,而是动真格。居民议事会拥有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通报、票选产生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监督项目落实等职责。

“议事制度的核心,就是让群众有地方说话、说了不白说。”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陈光说,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居民议事会制度不仅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还激活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如今,西安市、商洛市、延安市、渭南市等地已全面推行居民议事会制度,议事代表们活跃在社区楼栋、田间地头,听民声、议实事。多名受访干部和群众表示,居民议事会制度,解决的不仅仅是具体问题,更重要的是它重塑了干群关系,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自从有了“板凳夜话”这样的居民议事平台,家住碑林区白庙社区的唐艳觉得,“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不再是口号。

从一条路的铺设到一栋楼的修缮,从邻里之间的“小事”到社区发展的“大事”,居民议事会制度正在用最朴实的方式,讲述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陕西故事。

访谈:将“话筒”给群众 为基层放权赋能

如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如何让群众深度参与公共事务决策?以西安市为代表,陕西给出的答案是,将“话筒”交给群众,把“决策权”还给基层。

这份答案落至纸面即是全面推行居民议事会制度,其核心是为了保障街道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为何会有并全面推行该项制度?如何确保其充分发挥作用?围绕上述问题,记者近日专访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张庆东和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陈光。

记者:为何提出建立居民议事会制度?西安市在前期试点中的成效如何?

张庆东:我们知道,街道不是一级政权组织,不设人民代表大会,不选举产生本级人大代表。人大街道工委作为区县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没有本级人大代表作为直接履职主体。

在实际运行中,因履职主体缺位,人大街道工委在开展议事、收集民意、民主监督等活动中缺少抓手和平台,容易出现活动载体不足、民意传导不畅、监督手段受限等问题。

建立居民议事会制度,就是要解决因履职主体缺位导致的各类问题。从前期试点情况来看,该项制度让街道人大开展活动有抓手、联系群众有平台,破解了“想干事、缺载体”“要履职、缺主体”等瓶颈问题,切实提升了街道人大工作质效。

记者:今年8月,西安市人大会议表决通过在西安市全面推行居民议事会制度,为何当下要全面推行?

张庆东:西安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谋划推进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与开展这项工作较早的浙江省、江苏省以及省内的延安市、商洛市、渭南市等相比,整体起步较晚,推进不够均衡;各区县做法不够统一规范,制度优势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这里我给你举个例子,制度规定居民议事会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30名、不超过80名。为什么要这么规定?我们也是充分考虑各街道人口规模差距较大的现实。以前试点,各区县自己定人数,数量过少难以充分倾听群众声音,数量过多又会导致议事流程冗余、效率低下,所以这次在制度层面给予规范。

为了有效解决以上问题,推动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外地做法,结合西安实际,出台了《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各街道推行居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

记者:如何理解和看待居民议事会制度在基层治理方面发挥作用?

张庆东:居民议事会是协商议事平台,不具有、不行使人大的法定职权,但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可以听取街道的有关报告和通报、开展调研和协商讨论、对辖区内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开展监督等。

这项制度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议事代表。我们强调,议事代表在以辖区各级人大代表为骨干的基础上,要重点吸纳具有影响力的社会乡贤、行业骨干、热心居民、辖区单位等力量,确保不同群体、不同界别、不同诉求都有代表发声。

记者:站在研究者的角度,您认为如何让居民议事会制度在推行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陈光:一是要把好代表选任关。议事代表是制度运行的关键主体,应严格把握标准,真正选出“敢说话、能办事、群众信得过”的代表。二是要聚焦民生关切。议事议题应紧扣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议事活动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三是要完善闭环机制。应严格落实从议题收集到群众评议的全链条工作流程,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四是要加强能力建设。应定期组织议事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其议事能力和履职水平。

记者:对于群众而言,如何理性看待居民议事会制度?其局限性有哪些?后续推行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陈光:我们要看到居民议事会制度是一个表达诉求、参与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但不宜将其视为“万能解药”。议事代表的覆盖面和代表性虽然力求广泛,但是仍可能存在部分群体声音被忽视的情况;议事会的协商范围受制度框架限制,并非所有公共事务都能纳入议事范围;制度的实际效能取决于地方推动力度和代表履职能力,存在一定的执行落差风险。

这些局限性也要求制度还需更加完善。建议市级层面进一步出台配套实施细则,从拓宽源头、规范过程、强化落实、注重反馈等方向系统施策;探索建立议事成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优化;持续扩大群众参与渠道,让更多普通居民有机会参与到议事活动中来;强化跟踪问效,对议事成果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制度从“纸面”真正走向“街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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