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网信系统同向发力 持续净化网络环境
来源:网信西安 2026-08-20 18:39
近期,西安市网信系统依托“清朗”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开展线上巡查与线下联合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网络环境。
一、发布房产领域虚假信息,歪曲解读房产政策
1.微信公众号“西安X粉”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发布传播唱衰主城二手房、虚高渲染新区房价等不实内容,刻意使用夸张标题歪曲解读房地产政策,破坏房地产行业舆论生态,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未央区网信、住建部门联合对账号持有人艾某、实际运营人孙某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二人予以批评教育,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涉事账号作暂停更新、暂停直播处理。依据《西安市房地产经纪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账号备案所属“西安XX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扣除信用分10分,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其存量房网签权限。
2.短视频账号“XX找房李XX”“李XX找房”为博眼球引流量,编造传播虚假不实、粗俗低俗和偏激性信息,以夸张标题歪曲解读房地产政策,破坏房地产行业舆论生态,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曲江新区网信、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账号持有人及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李某某予以批评教育,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涉事账号作暂停更新处理。依据《西安市房地产经纪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关联公司“陕西X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扣除信用分5分,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其存量房网签权限。
二、发布教育领域虚假信息,制造教育升学焦虑
3.抖音账号“木X聊升学”发布并直播解读“小升初择校”“奥数培训”等涉教育不实信息,歪曲教育政策误导家长,引流至线下培训机构,渲染升学焦虑,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碑林区网信、教育部门联合对账号持有人聂某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及“双减”政策相关规定,对聂某予以批评教育,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涉事账号作注销处理。
4.微信视频号“XX老师在西安”“XX信号站”为引流至线下培训机构,通过直播、短视频发布夸张标题炒作教育话题,渲染升学焦虑、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雁塔区网信、教育部门联合对涉事机构负责人杨某某、账号持有人谢某某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及“双减”政策相关规定,对二人予以批评教育,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涉事账号作注销处理。
5.抖音账号“升学XXX”发布“择校”“义务段学校分级分类”“隐形重点班”等损害教育公平相关内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莲湖区网信、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账号持有人梁某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及“双减”政策相关规定,对梁某予以批评教育,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涉事账号作停更处理。
三、“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利用AI发布不实信息
6.微信视频号“麋XXU”为博取流量蹭炒社会热点,利用AI生成并发布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雁塔区网信、公安部门依法对账号持有人魏某某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魏某某予以批评教育,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涉事账号作注销处理。
四、未履行网站主体管理责任,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7.陕西XX物资有限公司注册运营的官方网站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公司网站被植入非法链接导致内容显示异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长安区网信办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关闭网站服务器、注销ICP备案。
8.西安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运营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存在仿冒政务网站、政务账号问题,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长安区网信办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公司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目前该公司已重新设计网站界面、变更账号名称。
9.西安XX数字软件有限公司、西安XX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运营的网站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导致备案网站被非法入侵篡改,页面呈现非法内容,扰乱正常网络信息传播秩序。高新区宣传文旅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企业开展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全市各类网络平台、账号运营主体须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网上行为。全市网信部门将联合各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深化“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巡查执法,从严整治各类网络乱象,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