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榆林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着力打造陕西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论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8-04 07:36

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双极带动、多点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榆林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着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这是陕西着眼于深度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立足陕北能源资源禀赋、因势优化陕西区域发展基本格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旨在通过打造榆林省域副中心城市带动省内周边地区、省际毗邻地区协同发展,并通过与西安的相互赋能补位,成为带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两大增长极。全省上下要深刻认识这一部署的重大意义,全力支持榆林以创建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为牵引做强高端能源化工基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成西部经济强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

要建强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构建多元化现代化产业体系。扛牢国家重要能源基地职责,坚决稳住能源生产基本盘。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实施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光伏、生物质发电,推动新型储能在源网荷侧合理布局。加快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推动基础化工产品向精细化工材料、终端消费品延伸,支持榆林建设国家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全国一流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推进“百万亩绿色碳库”建设。统筹能源产业和非能产业发展,着眼长远培育接续支柱产业。打造千亿级高端镁铝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强航空航天、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应用,支持创建金属镁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千亿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全省粮食产能提升示范区和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培育一批十亿级、亿级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千亿级文旅产业集群,推进文旅产业全链条发展。支持榆林依托场景资源等优势,大力发展高端能化装备制造、人工智能产业。

要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打造向北开放重要节点,积极参与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加快形成“十”字形高铁主骨架,构建干支结合航线网络,支持开展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加快构建与经济体量、区位优势相匹配的开放体系,拓宽对外开放通道,加快榆林航空口岸对外开放,支持靖边国际陆港打造以煤炭和化工产品为主的大宗商品集散和交易中心,壮大高端能化、金属镁、羊毛绒、特色农产品等出口规模,大幅提升经济外向度。支持榆林与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银川等城市深化协作,主动融入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搭建现代能源、文化旅游、装备制造等产业协作平台,发挥榆林区域重要节点城市功能,带动延安在现代能化、装备制造等领域与呼包鄂榆城市群城市深度合作。

要提升中心城区承载力和影响力,推动南北县(市、区)协调发展。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商现代化城市,统筹产业布局与城市功能配套,推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积极营造良好城市人才生态。完善体系化支持政策和南北县(市、区)对口帮扶机制,推动榆林南部县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完善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鼓励榆林在推动区域、城乡、工农、经济民生协调发展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要提高全域本质安全水平。严格煤矿、危化品等行业领域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完善分级分类监管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矿区整治提升。深化产品项目、公用辅助、物流传输、安全环保、管理服务“五个一体化”建设,坚决筑牢能化产业集中区安全生产防线。坚持北治沙、南治土、全域治水,加强水土流失系统治理、林草保护、采空区治理、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重点攻坚,构建地上地下协同的生态治理格局。

目标引领方向,奋斗开创未来。全省上下要自觉站在带动西北、示范西部、服务全国的高度,全力支持榆林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着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榆林要加压奋进、勇挑重担,自觉扛起带动区域和全省经济发展的责任,努力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全局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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