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五级河湖长共1.71万人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7-04 08:16

6月29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陕西省自2018年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以来,已构建起省、市、县、乡、村五级责任体系。目前,全省共有各级河湖长1.71万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省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以制度定责,明晰履职规范。近年来,省河长办先后出台《陕西省河湖长履职规范(试行)》《陕西省河湖长巡查制度(试行)》等文件,为各级河湖长提供了明确指引。省总河湖长负责审定重大事项、部署重点任务、协调全局性问题;省级河湖长具体负责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审定“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跨区域联防联控,督导下一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履职;市级、县级河湖长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河湖治理任务,组织开展非法排污、非法采砂、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问题整改销号;乡级河湖长承担日常巡查、清漂保洁和上报工作;村级河湖长每周巡河,组织订立村规民约,当场处理轻微问题,复杂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执法。

以巡河促行,实现常态长效。陕西实行常态化、长效化巡河,省总河湖长巡河每年不少于1次,省级河湖长每年不少于2次,市级河湖长每年不少于3次,县级河湖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河湖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发现有突出问题的加密频次。省总河湖长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发布总河湖长令、带头调研等方式高位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2025年,省级河湖长全年巡河33次,全省1.71万名河湖长全年巡河40.5万次。

省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陕西巡查聚焦“四乱”、非法排污、非法采砂、违法建设等,实行“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现场能制止的立即处理;需交办的由河长办于5个工作日内核实,一般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问题由上级河湖长协调督办、销号管理。通过常态化巡河和专项督查,一批群众身边的河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渭河、汉江等重点河湖水质稳步提升。(记者 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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