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声嘹亮|突出“重点”不能忽略“一般”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6-26 08:16
有些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眼里只有“重点”,心中缺少“一般”。政绩,应当是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的辩证统一,是“树木”与“森林”的共生共荣。
突出重点没有错,任何工作都需要分清主次、抓住关键,这是方法论。问题在于,有的干部把有限的资源、精力过度集中到少数“重点”上,结果是亮点愈发夺目、短板愈发突出。比如,在城市建设中,有的地方全力打造城市会客厅、中央商务区,却忽视了城市的精细化治理和背街小巷的改造提升。
重点与一般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整体。没有一般,重点就失去了根基和意义。一个区域的教育、医疗、社保、环境等基础性公共服务,看似一般,却是群众天天感知、时时需要的。如果这些“一般”长期缺位、失位,那么,少数“重点”再光鲜,也难以赢得民心。
忽视一般的重点论,往往伴随着决策机制的形式化。那些容易被忽略的一般事务,正是大多数群众的急难愁盼。如果决策者习惯于只听汇报、只看典型、只跑示范点,而很少深入那些沉默的大多数,那么,他们的政绩评价体系中自然只有重点的席位。因此,矫正这种偏差,需要思想教育,还需要制度约束。比如,考核指标中是否应提升基础性、普惠性工作占比?评价干部政绩时是否应提升随机暗访的比重?
“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真正的政绩,往往不在聚光灯下,而在万家灯火里。我们在评价一个地方的发展时,不仅要看它有多少“重点”出彩,还要看它的“一般”是否更实。重点与一般齐头并进、亮点与底色相得益彰,才称得上是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