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电话短信骚扰 想讨个“说法”不容易 律师:及时保留相关证据
来源:西安晚报 2024-05-28 08:58
市民反映:
近日,市民闫女士向“钟楼下·民生热线”反映,几天前,她遭到短信及电话骚扰,对方称她丈夫有逾期欠债,并对她进行辱骂、威胁及诽谤,骚扰电话甚至打到了她工作的地方,而且这样的事情去年就发生过。“我没结婚,家人朋友也没有办过贷款。我给他们解释过多次,但没有用。”闫女士说,经过举报,外地一家金融公司帮她屏蔽了催款电话,但她想要个“说法”,弄清到底是咋回事,目前未能解决。
记者调查:
去年5月9日,27岁的闫女士正在上班时,突然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称:潘某因多次通知拒不还款,现性质转变为恶意欠款,再不还款会联系其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也收到了催债电话
当时,闫女士以为这是一则骚扰短信,并未理睬。让她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她的工作单位——某汽车4S店收到对方的电话,来电者称“闫女士丈夫潘某欠款不还,性质恶劣”,并对闫女士本人进行电话骚扰。两三天里,闫女士收到不同号码打来的上百通催债电话。闫女士反复向对方解释她并未结婚,家人朋友中也没有叫潘某的,但每次都遭到对方的辱骂。
闫女士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可是到了今年5月16日,她又收到了相同内容的短信和电话。5月22日,不只是闫女士所在的4S店,该品牌汽车位于西安的其他4S店都遭到了频繁的催债电话,内容都是“闫女士丈夫潘某欠款不还”。
“两三分钟一通电话,拉黑一个就换一个打,从早上一直打到下午7点多。”闫女士说,来电者对她进行辱骂和羞辱,并继续向她发送手机短信,短信里还写明她的家庭住址,警告她“好自为之”。
5月22日下午,闫女士到凤城路派出所报案,接案民警回拨骚扰闫女士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上海星图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频繁打电话是为了催债。在民警警告下,对方再未给闫女士发送催债信息和拨打骚扰电话。
金融公司系统中并未查到闫女士信息
5月23日,闫女士致电上海市民热线举报该金融公司。随后,该金融公司客服人员回复闫女士,潘某确实与公司存在债务关系,但在公司系统中并未查到闫女士的任何信息。他们已在公司系统中屏蔽了闫女士的电话,确保公司员工不会向闫女士拨打骚扰电话,并告诉闫女士,公司负责个人债务的部门位于南京,她有需求可以联系南京分部。闫女士要求对方向她及工作单位出具书面性质的情况说明及道歉信,对方拒绝了,称目前公司内部正在核实,具体如何处理,“因涉及内部管理,不方便告知”。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摊上这种事,好好的生活被搅得一团糟。”闫女士告诉记者,因对方言语羞辱及辱骂,对她身心带来极大伤害。
5月27日下午3时,记者拨打闫女士提供的四个曾骚扰她的电话号码,其中三个无法接通,另一个接通了但无人说话,三个号码归属地分属不同省份。记者致电该金融公司,对方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他们已经进行内部确认,闫女士确实没有欠款。
记者提及闫女士的诉求,对方明确拒绝,并强调对闫女士进行短信及电话骚扰的人可能并非其公司员工,他们目前正在核实。“只要她本人没有欠款,我们就不会给她打催债电话。”工作人员说,“如果她有证据证明是我们公司员工打的电话,可以通过邮件提交给我们。”
遇到骚扰电话和信息该怎么办?
“我想讨个说法,但至今求助无门。”闫女士说,5月22日报案后,因对方再未骚扰她,派出所就该事并未立案。她向南京市警方报案,反映个人信息泄露,南京民警回复需要她前往南京现场报案。她也拨打了南京市民热线,至今还未收到任何回复。
对闫女士来说,有这样的遭遇她该怎么办?5月27日,记者采访了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震。“目前没有很有效的办法,闫女士可以报警或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张震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张震提醒,如果市民遇到跟闫女士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截图等,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此外,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记者 孙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