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文化名片你说了算,还有奖金→
来源:略阳县融媒体中心 2021-11-10 14:46
关于征集略阳县文化名片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略阳城市形象,提高略阳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略阳文化名片”。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01
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02
征集范围
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03
征集要求
1.此次征集的文化名片宣传用语,在内容上要主题鲜明,定位准确;提出的宣传用语能够充分体现略阳县文化旅游特点和城市内涵;新颖独特、内涵丰富,表达准确,便于宣传和推广;文字凝练,意境高远;提出的宣传语格式为两句对仗,字数为8—12字;
2.作品须格调健康向上,易于传播推广;
3.作品须具有原创性,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4.提供500字以内的说明和阐述。
04
投稿方式
1.信件邮寄:可将应征作品邮寄到中共略阳县委宣传部综合股。邮编:724300;
2.电话传真投稿:0916-4822355;
3.电子邮件:可将参赛作品发至邮箱:371469000@qq.com
4.手机短信投稿:请直接编辑短信“宣传口号+姓名”发送至18710667701即可;
5.手机微信投稿:请直接编辑微信“宣传口号+姓名”发送至“略阳发布”“微略阳”公众号;
联系人:武正斌,电话0916-4822355。
05
评选办法
1.作品征集结束后,由县委宣传部抽选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小组按征集要求评议,推荐初评作品。
2.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评出入围作品。同时,对入围作品将在“略阳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最终被采用的文化名片作品,给予作者2000元奖励。
06
评选说明
1.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采用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
3.投稿请注明“略阳文化名片”字样,作品如有雷同,以最先送达者为准;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作品不退稿,凡投稿均视为认可本说明。
中共略阳县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