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律师说丨康师傅“鱼片汤面”鱼片变Q版小鱼?律师:涉嫌虚假广告

来源:西部网 2024-11-1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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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方便面推出的“剁椒鱼片汤面”。

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日前,康师傅方便面推出的“剁椒鱼片汤面”新品上市。据康师傅发布的宣传图,方便面上铺了数量可观的“剁椒鱼片”,吸引了众多消费者下单购买。但当消费者拆开包装后,发现鱼片汤面仅有数个Q版卡通小鱼模样的食品,与宣传图所展示的相差甚远,引发网友群嘲。

那么,“康师傅剁椒鱼片汤面”产品的包装设计是否涉嫌误导消费者?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传哲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解析。

“康师傅新推出的‘剁椒鱼片汤面’,在包装设计上,以鲜明的鱼片图案吸引眼球。然而,实际产品与宣传图片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张传哲告诉记者,从包装上看,产品名称和图片都强调了“鱼片”和“剁椒”元素,产品名称直接指出其为“剁椒鱼片汤面”,并在产品说明中明确标注了“鱼片和剁椒共同炖煮”的烹饪方式,进一步确认了这两种主要成分。

张传哲称,这种宣传方式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中至少包含了由真实鱼肉所做的“鱼片”,但事实上,所谓的鱼片疑似只是“以淀粉为主要原料的Q版卡通鱼片”的东西。

“从广告法的角度来说,已经达到了足以构成让消费者误导的程度,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属于‘虚假广告’。”张传哲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哪些情形构成虚假广告?

张传哲解释,虚假广告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表现: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面对“货不对版”产品问题,消费者怎么维权?

张传哲表示,首先,消费者应当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保持警惕,避免盲目跟风或受华丽广告的误导。其次,对于那些可能存在虚假宣传的商品,应保持理性,切勿因一时的好奇或猎奇心理而购买。这样做不仅可能损害自身权益,也可能助长商家的这种“猎奇”行为。最后,如遇货不对板的消费套路,要勇于维权,可以向消保委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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