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群众医疗费个人负担较重问题 陕西“全民健康保”不设置年龄、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条件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3-01-03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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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民健康保”新闻发布会在西安召开。

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 贺桐)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 (2020)5号)精神,结合实际,陕西省医保局会同财政、税务、银保监等部门联合制定《陕西省“全民健康保”实施方案》。1月3日,陕西“全民健康保”新闻发布会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文君进行了现场解读。

陕西“全民健康保”有多方面特点和优势。史文君介绍,“全民健康保”制度起点较高,是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商保承办、个人自愿、社会监督”为基本原则,实行省级统筹,即统一制定政策,确定产品方案,搭建系统平台,统一参保、统一出单、统一理赔、统一运营和统一资金管理,将有力解决参保群众医疗费个人负担较重的问题。

参保人员不限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参保,不设置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限制条件保障范围更广,既显著提升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个人自付费用的保障力度,又有效补齐基本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个人自费、特定药品费用和新诊疗技术费用的保障短板,更好托底民生健康。

“我们选择15家实力雄厚、服务优质的公司组成共保体,建立全民健康保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全面接受职能部门及社会监督,并由个人、企业、捐赠、社会等多筹资渠道构成。”史文君说,“全民健康保”缴费金额较低,参保期限为一年,2023年缴费每年每人100元,后续将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度运行情况逐年优化调整。

下一步,陕西省医保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陕西“全民健康保”政府引导、服务民生、普惠全民的良好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保意识,引导各承保机构客观全面宣传,不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充分发挥医保部门职能作用,做好参保推广加强经办合作,确保全民健康保实施顺利、取得实效;加强监管,建立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参保人的信息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让每一分保费都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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