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钓区和鱼类繁殖期不准钓鱼!陕西禁捕水域休闲垂钓需遵守这些规定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2-09-16 11:56
陕西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蔡斌介绍相关情况。
西部网讯(记者 苏静萌 杜鹏)“长江十年禁渔,禁的是生产性捕捞,休闲垂钓可以发展,但必须纳入禁捕监管范畴,进行规范化管理。”今天(9月16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蔡斌介绍了禁捕水域开展垂钓活动的具体规定。
蔡斌表示,据中国休闲垂钓协会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钓鱼人数约有1.6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发〔2020〕3号),陕西对休闲垂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关市县区政府也陆续出台了规定进行规范。
其中,规定主要有5个方面,首先是划定禁钓区域。蔡斌介绍,禁钓区域划定的基本原则是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三场一通道”等水域禁止垂钓,在汉江、嘉陵江、丹江重要河段划定禁钓区。如汉中已划定禁钓区17个。
在垂钓时间方面,在准许垂钓区域,垂钓活动要避开鱼类繁殖期,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垂钓时间。如商洛市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钓期,在禁钓期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此外,陕西还规范了钓具钓法,在所有禁捕水域包括划定的准钓区内禁止使用的网具有36种、禁用钓具6种;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多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
在饵料类型方面,休闲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防止钓鱼饵料污染水体。在处置钓获物方面,规定天然水域每人每天的钓获物数量,如商洛市固定每人每天钓获物超过2千克继续垂钓的视同生产性垂钓,汉中市规定每人每天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3千克。严格禁止钓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蔡斌表示,具体管理办法将由各市县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对违反相关规定,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违法垂钓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