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 安康中院工作报告中的案例,一起看过来!
来源:安康中院微信公众号 2026-03-02 16:29
3月1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娟在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每一个被写进报告的案例,都是一份看得见的公平正义。让我们一起走进安康中院工作报告,品读法治故事。
1、彭某骗取医保基金案
彭某在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医学文书,多次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全市多家医药机构虚假就医购药,并将药品进行倒卖,骗取医保基金共计60769.96元。汉滨法院经审理认定彭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责令退回全部诈骗资金,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入选国家医保局2025年度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2、刘某等人利用网络平台“洗白”赌资10亿余元案
自2020年起,刘某(在逃)成立重庆优思创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其父刘某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先后雇佣客服人员,聘请技术人员搭建“理想支付”四方支付平台,使用Telegram(纸飞机软件)聊天软件作为沟通工具,为商户和其他非法支付平台提供对接服务和资金流转服务,并从中获得流水金额5‰至30‰不等的利益。截止2022年9月,刘某利用平台非法支付结算资金超过10亿元。白河法院分别以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对已到案的72名被告人判处六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拘役,并处1313.52万元罚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3862.86万元。
2、安康市圣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安康市圣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系陕西省重点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为果汁果酒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涉及12起执行案件,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安康中院受理案件后,指导管理人启动破产清算转和解程序。一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地方政府成立专班协助财产接管,对拒不配合的债务人采取强制保全措施;二是针对债务总额近亿元、金融机构债权占比超80%的债权结构,运用“整体利益原则”,协调金融机构让渡部分清偿利益;三是创新采用“预和解”机制,提前锁定和解资金来源并完成协议草案编制。仅用33天即促成债权人会议全票通过和解协议,实现普通债权清偿率提升20.94%,企业核心资产及经营资质得以完整保留。
4、汉滨法院依法审查涉瀛湖库区生态环境非诉执行案
汉滨区水利局针对某建材公司向瀛湖库区水域倾倒废料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2万元并责令清理废料、规范作业。该公司经催告未履行,汉滨区水利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汉滨法院经依法审查后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裁量适当,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将该案未缴纳罚款全部执行到位。瀛湖承担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的重要使命,人民法院通过非诉执行程序,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发挥了“行政+司法”的强大合力,破解了生态环境治理领域执行难题。
5、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王某已发判处有期徒刑
2023年3月,王某承包了某小区地下车库建设工程,并组织工人进行施工,但王某一直拖欠29名工人工资合计549614元。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王某在3日内向工人支付拖欠工资,王某采取更换联系方式、拒接电话、拒回消息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汉滨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其支付29名工人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