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误入高速公路 西安高速交警及时发现并将其安全带离

来源:西安交警高交大队 2024-07-19 15:41

32b6d68a3734eb3b84c45e4ada711548.png

7月17日上午6时许,西安交警高交大队南环中队民警巡查至西安外环高速蓝田方向K30时,发现一名女子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行走,旁边不时的有车辆飞驰而过,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将警车靠边停下询问情况,发现该名女子语言含糊,无法交代清楚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为了进一步确定其身份信息,民警将其带至王莽派出所核实身份。在多次尝试联系其家人无果后,为确保其安全,民警最终将其送往救助站寻求帮助。

近年来,因行人误入高速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西安交警高交大队多措并举,一是全面开展行人上高速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紧盯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强化对驾驶员、行人易肇事肇祸违法打击。二是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西安交警高交大队多次深入辖区周边街道、村落开展“禁止行人上高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此外,还积极利用电子显示屏向过往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防止行人误入高速。西安交警高交大队联合路政部门多次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针对高速公路两侧边坡护网进行排查并修复。

西安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式、仅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同时,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群众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等车或骑车;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务必看护好家中的老人与孩童,让安全意识常存心间,让出行安全常伴身边。(通讯员 李聿婧)

精彩推荐

更多推荐

下拉更多推荐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