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
来源:西安高陵区 2020-03-10 11:4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释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全力配合做好西安高陵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如下:
一、贷款人员范围
具有本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城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 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村干部及乡村医生)、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
三、贷款期限:二年
四、贷款利息:政府全额贴息
五、申请条件
1、创业项目经营良好;
2、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3、贷款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富秦家乐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六、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创业项目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七、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人扫描“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网上经办公众号” 点击“贷款申请栏”选择“个人贷款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提交;
2、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对贷款申请人项目进行现场审核;
3、签订有关合同、办理贷款手续;
4、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八、经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高陵区就业服务中心院内(南新街464号)
电话:86912585 8691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