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

工作期间摔倒骨折 考勤表却显示请病假 比亚迪员工希望认定工伤遇困难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2-03-17 10:45

市民反映:

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申请工伤认定,获得相应的赔偿。可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员工的工伤认定过程往往会遭遇一些问题。3月14日,周先生向“钟楼下·民生热线”反映,他在工作中腿部骨折,可是工作单位迟迟没有为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记者调查:

来自渭南的周先生是西安比亚迪第二事业部的一名操作工,负责操作独臂叉车转运产品。工作过程中,他需要把产品手动推送至叉车壁上,然后转运至指定位置,卸载下来。今年1月16日早上6点多,在车间作业过程中,周先生站在地上将产品推送至叉车臂的过程中,右脚打滑,右腿膝关节着地。随后在卸载产品时,周先生再次滑倒,其右腿出现剧烈疼痛。

“我们车间的地面铺的不锈钢钢板,运送的产品上有石墨,石墨粉掉落地面,地面就比较滑。运送的产品很重,我当时站在地上将产品推送至叉车臂上时,上半身一使劲重心不稳,脚下一滑,人就摔倒了。”周先生说。

受伤后,周先生向当时的领班辛先生反应情况。辛先生让他坐在一旁休息。“我是15日晚上八点半开始上夜班,按公司规定要到16日早上八点半下班。”周先生说,坐在车间休息到16日早上8点半下班时间,他的腿开始疼得厉害,他便向部门主管谭先生说明了受伤情况,谭先生让其回宿舍休息。不久,辛先生到宿舍来查看周先生的伤势,发现其腿上有一道疤痕,询问是否为旧疾复发?周先生解释到疤痕是1996年前后受伤留下的,之前的伤早已彻底好了。“到了下午四点多腿疼得实在厉害,我联系了领班。经过沟通后,辛先生表示当下无法送我去医院,我自己也动不了,只能在宿舍躺着看情况会不会好转。”晚上8点多,疼痛难忍的周先生拨打了120,到医院经过检查,诊断为他的右侧胫骨平台后缘骨折。17日下午,因住院无人陪护,周先生便回到单位宿舍进行休养。经过几天的休养,周先生的腿还是疼痛,他在谭先生的陪同下再次到医院进行治疗。之后,带着医院开的药回到渭南家里休养。

2月12日左右,正在家养伤的周先生收到了同事发来的考勤表,显示他在家养病这段时间请的是病假。一直以为自己是工伤的周先生找单位人事处了解情况,人事处表示员工考勤表由部门统一上报,具体出勤情况需咨询部门主管。随后,谭先生表示目前给周先生记的是病假,具体的事情等其回来上班再说,之后谭先生多次通知周先生复工。

3月15日,周先生告诉记者:“我现在腿疼暂时无法回去上班,医生建议我去专科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可是经济方面有压力,我就没有去治疗。”周先生表示,希望单位尽快为他申请工伤认定,依规解决自己的问题。

3月16日14时许,记者就周先生的问题,联系了西安比亚迪公司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周先生的主管领导报的考勤是周先生请病假了,没有提及申请工伤认定的事情。据其部门主管介绍,周先生的伤为旧疾复发。周先生的问题目前人事部门和安环处正在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理。16日15时许,周先生告诉记者,单位安环处的同事和他联系了,了解了他受伤的过程,表示会跟进处理。

据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张震律师介绍,根据国家规定,在工作场所执行日常工作任务受伤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积极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姚瑞丹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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