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法院:法护非遗守根脉 织密生态防护网

来源:陕西日报 2025-12-06 08:23

为守牢非遗根脉,织密生态防护网,今年以来,神木市人民法院创新实施“司法+非遗”工作新模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法治化、规范化;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资案件,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屏障,走出一条具有地域特色的非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之路。

法护非遗传承 共守文化根脉

近日,神木市法院组织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就《神木市人民法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及两个司法保护令进行详细阐释。与会各单位负责人围绕强化非遗保护深入研讨,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会上,市法院与市文旅局正式签署《关于全面构建文化遗产保护协同共治的合作机制》,并同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保护站及联络站揭牌,彰显法院在非遗保护领域的责任担当。

聚焦审判主责主业,神木市法院依托该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组建专业非遗司法保护团队,推进涉非遗案件集中管辖与专业化审理,全面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高效运作。加快出台具体司法保护措施,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司法保护令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相关遗产地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传承人群合法权益。针对石峁遗址、麟州故城等核心文化资源,开展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筑牢非遗司法防护墙,有效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非遗保护贵在协同共治。神木市人民法院与文旅、文物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与线索信息互通渠道,实现行政监管与司法裁判无缝衔接,并联动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多方力量,搭建“司法+传承+研学”互动平台,逐步形成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结合非遗项目贴近生活、扎根民间特点,神木市法院将法治宣传巧妙融入沙地管护、非遗展演、遗址研学等具体场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展板、提供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传递“生态与文化协同共保”理念。借助遗址研学、非遗进校园等品牌活动,打造“非遗+法治”宣传载体,增强青少年及文化工作者的自觉保护意识。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解读代表性案件,明晰保护边界,传播文化保护正能量,为神木文化强市建设与文化安全筑牢法治根基。

践行生态司法 捍卫绿水青山

立足织密生态环境司法防护网络,神木市法院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与“三审合一”审理模式为核心,建立矿区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点,科学配置审判力量,选派骨干干警参加省级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在全市范围合理布局司法保护基地,覆盖矿区、黄河流域神木段、红碱淖湿地与野生鸟类栖息地、毛乌素沙地荒漠化治理区、长城遗址、石峁文物与文化遗产等重点区域,同步建设司法实践基地与生态巡回审判点,构建起覆盖全域的严密司法保护网络,目前已建立4个司法保护基地(红碱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基地、黄河流域神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毛乌素沙地林草司法保护基地)、2个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实践基地(西湾露天煤矿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哈拉沟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实践基地)。积极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凝聚生态治理强大合力。

着眼于促进生态环境系统修复与治理效能提升,神木市法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司法+行政”双轮驱动机制,灵活运用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推进生态修复,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与促进环境治理有机统一。创新设立“林木恢复保证金”制度,由林业部门设立专用账户管理,将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情况作为认罪悔罪表现及依法从宽处罚的重要参考,确保生态修复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以提升生态司法社会效果为导向,神木市法院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借助巡回审判、发送司法建议、加强典型案例宣传等途径提升公众环保意识。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取证不及时、鉴定专业性不足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助推执法能力提升。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结合世界环境日等关键节点组织普法宣传活动,生动讲述神木生态司法故事,促进全社会形成生态文明共识。

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持续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设立司法保护联络站,聘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化学者等担任司法联络员,深度参与案件调解、提供专业咨询、开展普法宣传,有效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全面落实非遗司法保护十项措施,助力地域文化传承创新;稳步推进司法保护基地功能优化与“三审合一”机制深化,积极运用恢复性司法等有益经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贺晓东 贺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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