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第二批制造业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财政贴息项目申报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8-28 08:32

8月26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根据《陕西省制造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6年)》和《陕西省制造业融资租赁贴息实施细则(2026)》要求,省工信厅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为省内注册制造业企业,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融资需求不低于100万元;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提款,用于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融资租赁等用途;其中科技研发类项目可采用流动资金贷款,其他用途类项目仅限固定资产贷款;在省内实施,已完成备案且开工在建的项目,纯土建、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

企业申报项目,由企业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制造业企业贷款项目申报表》或《陕西省制造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申报表》,报各市、区工信局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会同人行陕西省分行、省委金融办开展项目审核,审核通过项目推送至各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

金融机构申报贴息,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根据省工信厅审核结果,对已经放款的企业,及时整理企业营业执照、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放款凭证、贴息申请表四类贴息材料,报送省工信厅。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根据资料推送情况,整理出具《关于制造业贷款项目申请财政贴息的函》或《关于制造业融资租赁项目申请财政贴息的函》,按季度报送至省工信厅。贴息材料仅限各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报送,不接收各合作银行地市分支机构、企业直报材料。省工信厅对各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贴息项目,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正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贴息资金至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

省工信厅相关人员表示,各市、区工信局紧盯放款进度,做实银企对接,促进签约放款;各合作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对审核通过项目全覆盖对接,做好项目备案等前期手续尽调审查,优化流程、加快放款。各市、区工信局、合作银行、融资租赁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谋划项目,建立滚动储备机制。(群众新闻记者 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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