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第一批制造业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财政贴息项目申报
来源:陕西日报 2026-04-23 08:11
4月22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该厅近日面向全省开展第一批制造业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
贷款贴息项目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的银行贷款,用于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等用途;贴息标准为省级财政贴息1.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1200万元。融资租赁贴息项目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直接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并放款;贴息标准为省级财政贴息1.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600万元。
贷款贴息项目为在陕西省内实施,已完成备案且开工在建,纯土建、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银行贷款需求不低于100万元。融资租赁贴息项目为在陕西省内实施,已完成备案;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以上,融资租赁需求不低于100万元。
贷款贴息项目由企业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报,省工信厅会同人行陕西省分行审核,建立《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贷款项目清单》,并推送至金融机构。已列入《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贷款项目清单》的项目,银行放款后20日内,由企业填写贴息申请清单及申请报告,提交属地经办银行初审,经省级分行核算、人行陕西省分行汇总查重,报送省工信厅复审。复审结果报送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贴息资金至省级分行,省级分行在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兑付至企业。
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由企业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报,省工信厅会同省委金融办审核,建立《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清单》,并推送至融资租赁公司。已列入《陕西省第一批制造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清单》的项目,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投放后20日内,由企业填写贴息申请清单及申请报告,提交融资租赁公司初审,经省委金融办汇总,报送省工信厅复审。复审结果报送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贴息资金至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兑付至企业。
省工信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市、区工信部门要紧盯项目放贷进度,深化银企对接,推动尽快签约放款;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应对清单内项目全覆盖对接,优化流程、加快投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