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未来五年“路线图”——陕西新型城镇化建设启新程

来源:陕西日报 2025-01-30 09:17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

据测算,我国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可以新增2000多亿元的消费需求,拉动万亿规模的新增投资需求。

“到2030年,陕西城镇化率将提升至接近70%。”省政府办公厅2024年底印发的《陕西省贯彻〈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这意味着,到2030年,陕西城镇化率将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制定《实施方案》,既是为了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惠及人民,也是为了释放城镇化蕴藏的内需潜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1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陕西准确把握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核心要义,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不断深化户籍制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力保障进城农业人口就业、住房供给以及随迁子女教育;持续优化城镇发展空间格局,深入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安都市圈建设,纵深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着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韧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绿色转型;补齐县域基础设施短板,加速城乡融合发展,以“一县一策”释放县域经济潜力。

陕西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截至2023年底,陕西城镇化率增长至65.16%;人均可支配收入32128元,同比增长6.7%;县域经济总量占全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

根据《实施方案》,未来五年,陕西将继续突出以人为本,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为重点,兼顾城市间流动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就业、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问题,让农业转移人口不仅愿进城、能进城,还要“留得住”“融得进”。

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陕西将进一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通过实施新一轮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以及职业技能提升、劳务品牌培育、就业服务提质“三项工程”,健全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薪酬制度,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让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劳有所得;通过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等举措,保障随迁子女“学有所教”;通过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采取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等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住有所居”;通过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等举措,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让其“老有所养”“医养有靠”。

县城位于“城尾乡头”,是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陕西将继续着力补齐县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短板,统筹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产业园区提级扩能、县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城产业承载能力和人口聚集能力。

在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方面,陕西以西安都市圈建设为重点,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陕西计划启动实施西安地铁四期规划,加快西安城市环线、都市圈环线等项目建设,深化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施西安都市圈建设三年行动,纵深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西安高新区—西咸新区—咸阳高新区—兴平—武功—杨凌科创走廊,探索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沿途下蛋”机制,强化西安都市圈内协同创新和产业分工协作;通过推动西安都市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建立都市圈执法协作及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速西安—咸阳一体化。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陕西还将完善“人钱”和“人地”挂钩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市倾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权益;抓好城市“里子”工程建设,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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