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选址安全第一 西安明年4月底前完成秦岭山区集中安置点建设
来源:西安晚报 2024-11-23 08:31
记者11月22日从市政府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秦岭山区集中安置点建设,确保避险受灾群众生命安全,有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秦岭山区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平急结合”的总体要求,《实施方案》明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加强避险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妥善安排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2025年4月底前完成集中安置点建设,达到安全使用条件。
坚持就近选址安全第一
《实施方案》明确了科学选定地址,确保安全便利;根据实际需求,加快规划建设;完善功能设置,提升保障水平;明确工作职责,注重平急结合等4个方面重点任务。
聚焦我市秦岭山区避险受灾群众生命安全,集中安置点选址坚持“就近选址、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生产生活环境等实际情况。一是安全可靠。避开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易发区等灾害区域,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区域,确保安置群众生命安全。二是交通便利。集中安置点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选址,便于群众就近转移安置,安置点应当有方向不同2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便于人员紧急疏散和物资调运。
集中安置点建设由沿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属地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要合理确定规模,统筹规划建设。
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要对本辖区秦岭山区内需转移群众数量进行全面摸排,按照人员数量、区域划分,合理确定集中安置点建设数量和建筑面积。沿山区县政府要加快办理有关规划建设手续,结合实际利用目前闲置的学校、厂房、村委会等设施,改造建设集中安置点。
完善功能设置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有效保障安置群众基本生活是集中安置点建设的基本要求。《实施方案》明确安置点建设要设置卧室、餐厅、厨房、卫生间、医疗卫生室、值班保卫室等功能区,考虑安置群众的性别、民族、年龄等要素,尽量按照家庭(户)安置。要配备发电机、应急灯等设备,采取通电、自行发电或提供照明灯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照明条件。集中安置点要有公共厨具、灶具、饮水设施,确保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食品加工制作的安全指引,保证群众能吃上热饭、热菜、热汤。
集中安置点要提供生活必需品,并根据气候温度条件,提供必要的降温或取暖设施。要设置医疗室(点),配备医护人员和常用药品,确保群众有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并做好防疫消毒、心理咨询、精神抚慰等工作。要设立值班保卫室,加强巡逻和值班,严防集中安置区域发生违法犯罪事件。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主动做好信息服务,做好人员就餐、住宿、进出、物资发放的实名登记,及时向安置群众宣传各项救助政策。
注重平急两用 平时作为民宿对外营业
《实施方案》明确,集中安置点要注重平急转换,平时可以民宿、酒店或租赁等形式对外开放营业,营业收入用于弥补集中安置点相关支出;每年入汛前停止对外营业,提前转为集中安置点。
沿山区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创新管理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动秦岭山区内集中安置点规划建设工作。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根据本辖区防汛救灾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集中安置点改造建设、物资装备配备、群众生活保障等经费,确保安置群众住得安全舒心。
记者 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