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合规提示 不得夸大培训效果 制造家长焦虑

来源:西安晚报 2023-11-08 09:17

11月6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合规提示,提醒教育培训机构和各广告市场主体在制作、发布教育培训广告时要合规合法,传递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发布教育培训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党旗、党徽,以及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工会、残联、红十字会等机构的标志标识。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教育培训广告内容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不得制作发布未取得相关许可或者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以及超出其许可业务范围的广告。教育培训广告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宣传应当理性客观,不得传递不正确的价值观,不得制作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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