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安宣传零距离 安全守护不放松
来源: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05-27 09:22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创建提质行动”,进一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打造坚实的安全宣传阵地,让交通安全的种子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切实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汉中交警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城固大队
5月23日,城固大队宣传民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走进辖区民乐家苑法治文化长廊,零距离向社区群众普及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夏季交通安全出行特点,针对“一老一少”群体详细讲解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与后果,向他们发放“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引导大家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系好安全带,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习惯。
汉台大队
为提升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文明交通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5月23日上午,汉台大队走进汉中市实验中学围绕《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的变化,深入浅出地为他们讲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分析了同学们日常出行会遇到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给大家普及了摩托车、电动车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告诫同学们切勿以寻求刺激、炫酷取乐等目的,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追逐竞驶,将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弃之不顾。最后,重点强调了在乘坐电动车和摩托车时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的同学严禁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共同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社区工作人员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同时,结合辖区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社区群众讲解酒醉驾、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教育和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弘扬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
略阳大队
为扎实推进“安全环境优建优享、文明交通你我同行”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提质行动,近日,略阳大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走进县城中心广场、企业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守法意识。
在略阳象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宣传民警结合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对现场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内部安全管理入手,抓好日常管理,定期对驾驶人进行安全行车教育。期间,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页、现场讲解问答等方式向现场职工讲解了一盔一带、酒醉驾、超载、疲劳驾驶等不良交通行为的危害,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倡导遵法守法,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通过宣讲,警示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增强了企业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在县城中心广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案例、说危害、谈教训、拉家常等方式,宣传和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群众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群众争做文明交通交通参与者。针对在城区道路持续展开电动车违法劝导与整治行动,重点围绕骑行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劝导整治,大力倡导“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现代交通理念,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