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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定额每人每月增加57元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0-07-08 09:24

7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的视频会议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将有272万退休人员受益。

据了解,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2016年以来连续第5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7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

本次调整特别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加大调整力度,旨在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推动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记者 李媛)

养老金调整举例说明:

例一、张大妈:1966年4月出生,2016年4月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是27年8个月,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是2556.7元。按照本次待遇调整办法,张大妈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52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2708.7元。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57元/月;

2、挂钩调整:

①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5×2+(28-15)×3=69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②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2556.7×1%=26元/月(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挂钩调整增加69+26=95元/月;

张大妈月养老金调整增加57+95=152元。

例二、王大爷:1937年5月出生,1997年5月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是41年整,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是4127.45元。按照本次待遇调整办法,王大爷月养老金调整增加237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4364.45元。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57元/月;

2、挂钩调整:

①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5×2+(41-15)×3=108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②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

4127.45×1%=42元/月(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挂钩调整增加108+42=150元/月;

3、高龄倾斜:30元/月;

王大爷月养老金调整增加57+150+30=2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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