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全要素一体化保护 陕西立法保护古蜀道
来源:西部网 2026-07-27 21:38
古蜀道是我国较早开辟的跨地域国家道路,是秦、汉、唐的核心战略通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集中体现了古蜀道历史地位的根源性、工程技术的开创性、遗产叙事的完整性,是重要的中华文明标识。7月27日,《陕西省古蜀道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古蜀道跨越川陕甘渝四省(市),陕西省是古蜀道的起始中枢,境内涉及4个设区的市20多个县(区),七条主线总长约1300公里,遗存资源密集、历史价值突出,但各地古蜀道保护情况不一、跨区域协同保护不够、野外栈道遗址管护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同时,2015年古蜀道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列入《世界遗产预备名录》。《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明确,出台地方性专项保护法规是申报世界遗产的必要条件。制定古蜀道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古蜀道的迫切要求,是古蜀道申报世界遗产不可或缺的法治需要。
据介绍,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六条,分为总则、调查与规划、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界定包括陕西省故道(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等七条主线及配套连接线;确立“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原则,细化省、设区的市、县、乡四级政府及行业部门职责。“调查与规划”一章,提出建立全域资源调查认定制度,创设省级古蜀道分级动态保护名录;编制省级专项保护规划。“保护与管理”一章,列明保护范围的八类禁止行为;实行工程建设考古前置,建立管护责任人制度;落实古树名木保护“一树一档”等。“传承与利用”一章,明确鼓励设立古蜀道研究院,建设研学科普基地;支持建设古蜀道专题博物馆,培育文创产业;搭建数字化资源平台。“法律责任”一章,针对损毁古蜀道本体、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设置梯度化处罚标准;设立公益诉讼条款,强化公共利益司法保障。
条例草案打破单一文物管护局限,将古蜀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遗、文献档案等纳入保护范畴,实行全要素一体化保护。同时,专设条款,推动陕西省与相关省市开展联合调查、联合考古、联合执法、联合申遗等工作。设立支持条款,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统筹推进古蜀道保护、沿线文旅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起点新闻记者 李卓然
审核 魏诠 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