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规施行首日:载客“黑摩的”和坐车乘客全被罚!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0-09-01 15:52
民警对黑摩的司机进行处罚。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今天(9月1日)上午,在西安市灞桥区纺东街,摩的驾驶员陶某某因非法载客,将面临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载客的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7月30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西安市查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载客若干规定》。该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禁止利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非法载客。非法载客三次以上的,或上下班高峰期在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批发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非法载客的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为落实《规定》,有效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迎接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西安市灞桥区组织召开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的灞桥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并决定自9月1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
今天是新规施行首日,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公安灞桥分局、灞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灞桥区交通局组成交通秩序联合整治工作小组,对黑摩的进行了查处。
摩的司机和乘客同被罚 乘车人也将面临20-50元罚款
在灞桥区纺东街,整治工作组对一辆红色三轮摩的进行拦截检查。驾驶员陶某某承认其确实在进行载客“拉活”,车内乘坐的男性乘客也承认自己是和司机讲好了8元的价格。民警调查发现,仅9月1日早间陶某某已有5笔均在7元左右的收款记录。
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扣押,并开具了暂扣车辆的强制措施凭证。民警告知陶某某,其面临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陶某某表示没想到要罚这么多。
民警对乘车人开具了处罚决定通知书,告知其将面临20元到50元罚款。民警还向当事人发放了《规定》宣传页,并进行宣讲解读,要求司机、乘车人安全文明出行。
在唐都医院门口,交警还对一辆车内多处粘贴有微信收款二维码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了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