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系列专家谈(五)|崔荣华:从“怎么改”到“怎么管” 机制成保障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0-08-07 06:00

编者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对此,为加大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和管理水平,日前,陕西省政协举行“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月度协商座谈会,围绕改造对象、统筹协调、资金筹措、后续管理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文 / 崔荣华

老旧小区改造不仅关乎百姓安居乐业,也关乎城市治理和社会稳定。以下,重点从老旧小区“前期怎么改”、“后期怎么管”进行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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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改造中的西安某老旧小区。(资料图)

“前期怎么改”: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标准

在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工作中,广大群众和社会资源在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中存在诸多难题。一是缺乏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的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效果难以维持。二是部分老旧小区人口老龄化严重,相应适老化配套难以完善。因此,亟需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标准及运营体系。

为此建议:

一是坚持以群众为中心统筹考虑。各老旧小区情况各不相同,面临的问题各异,有的小区由于规划设计标准低、整体布局先天不足,导致基础设施比较差;有的小区绿化养护难、治安隐患大、机动车停车位少;有的小区文化活动空间少、公共环境卫生差。改造方案制定和评审应重视老百姓“点菜”的关键步骤,抓住小区改造的“痛点”和“要点”。

二是重视精细化设计与管理服务。每个老旧小区情况不一,每栋楼之间甚至每层住户之间的利益诉求也各不相同,“一刀切”往往寸步难行,必须比新建小区更加注重个性的差异化,要按照一栋楼甚至一个楼面一个方案,做细群众工作,达到利益最大化、影响最小化。

三是注重产业引入与资源整合。老旧小区改造绝不是简单的硬件增加和修复,而是居民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的改变和提升。政府要整合资源进行产业引入,引导社区、产权单位、居民以及社会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特别是让拥有社区运营和管理经验的企业参与到老旧小区前期改造设计、施工全过程,实实在在提升群众居住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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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改造中的西安某老旧小区。(资料图)

“后期怎么管”:制订物业管理相关行政标准

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重要一环是物业管理。随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相关改造提升工作的持续深入,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家属区及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虽有起色,但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法规在实际管理中有冲突、有缺失。二是因资金有限,小区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未能全覆盖。三是居民享受福利的思想意识未有转变。

围绕“后期怎么管”,从加快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家属区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行政标准的角度,有三点建议:

一是明确物业主体权责。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家属区及老旧小区接收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及家属区内物业主体的权责进行明确,确保接收单位与居民既履行法定义务,又充分发挥协同作用。

二是明确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指导意见。建议制定《国有企业家属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等政策法规或行政文件,有针对性的明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通过物业企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政策法规保障三方面共同发力,达到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

三是引导居民转变消费习惯。对贫困户定期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贴,同时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引导居民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由后勤福利保障型向市场化转变的意识,实现居民享受更好的服务、居住环境和物业行业良性发展的双赢局面。

(作者系陕西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代表,荣华控股企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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