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起 汉中所有药品零售门店停止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

2020-02-17 12:14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2月16日,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 从2月16日0时起,要求汉中市所有药品零售门店停止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强调,进店顾客必须佩戴口罩并实施体温测量,如遇发热、咳嗽等患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村社区、镇办并共同将疑似人员向当地指定救治医院转送。

同时,各药品零售门店要加强疑似病人摸排,对春节以来购买过退热、止咳类药品的顾客进行统计(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并上报当地村社区、镇办;要加强门店内部管理,保持店堂通风,落实环境管控措施,做好店员健康排查和个人防护。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药品零售门店门口要设立停售警示牌并提醒发热顾客前往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凡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凡瞒报、迟报、漏报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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