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莉:建立综合治理工作体制 实现社区治安自主治理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19-01-2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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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莉:建立综合治理工作体制 实现社区治安自主治理

西部网讯(两会报道组) 今天(1月28日 )下午,陕西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2位政协委员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聚焦“五新”战略实施和发展“三个经济”中心任务进行大会发言。省政协委员、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晓莉就《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安政社互动机制的建议》发言。

据了解,平安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城乡社区虽然不是社会矛盾的冲突源发点,但却是社会矛盾冲突的宣泄口、不稳定因素的集散地。因此,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陈晓莉认为,要推进社区治安治理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创新,树立合作、互通、共享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理念和每个社区及其家庭、个人都是分散的治安主体的思想,践行“警力有限,民力无边”“用群众的力量解决群众的问题”的思想。

陈晓莉建议,要将西安724名城乡社区民警,780名社区警务室辅警,与网格管理员、村(居)民、平安志愿者等主体互动、群防群治,共同建立自上而下的行政体系与自下而上的居民自助体系相结合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制机制,以此提高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要厘清政府与社区在基层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责,不得混淆。分清了各自的职责,划定了各自的行为边界就可以有效遏制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现象。

“一些地方政府和社区制定的‘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协助清单)就是很好的实践,值得借鉴。”陈晓莉建议,要正确处理政府与社区在基层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互动关系,在社区治安治理项目推进、政策支持与引导、资金投入、考核评估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可按自治原则,与社区民警、物业公司、社区内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社区治安自主治理体系,实现民事民议、民办、民管、民治、民享,整合“五老”、乡贤、志愿者力量,筑牢护楼护院联保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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