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两饼茶叶被罚2000元,甚至面临10倍赔偿!为何?

来源:旬阳市人民法院 2025-01-06 15:31

2024年12月23日 ,张女士坐在被告席上瞅了瞅云视频里面的原告刘某就气不打一处来,质问道:“年纪轻轻不干正经职业,因为你的举报,我的商行已经被行政处罚,现在你又起诉要求退款和赔偿,小本经营实在经不起这么折腾!”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刘某的主张又能否得到支持?

事件起因

事情要从2023年夏季说起,浙江籍的刘某来到安康旬阳逛太极古城,一边享受游览山水的乐趣,一边到各个经营食品、烟酒和茶叶的店铺以“职业”的眼光瞄“不合格”的产品。这天,刘某进入张女士经营的茶叶店,并没有购买陕南特有的富硒茶叶,而是径直瞄上了柜子拐角上摆放的福建白茶。张女士热情接待,刘某购买了两饼白茶便离去。

两个月后,市场监督管理局突然来到张女士店里,告知其被刘某举报所售白茶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早于执行标准发布日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双方调解无果,最终对张女士经营的店铺作出行政处罚。张女士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

诉至法院

没曾想时隔一年,刘某却向旬阳市法院起诉要求张女士所经营商行退还货款并作十倍赔偿。张女士十分愤怒,向法官表示刘某就是“职业打假人”,害自己被行政机关罚款2000元不说,还要求退款、赔偿。况且所售茶叶只是包装上有瑕疵,质量又没问题。

法官先耐心倾听了张女士一肚子的不满,随即向张女士释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营者禁止经营标示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您销售的茶叶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确属虚假,又无法提供进货来源,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刘某要求返还价款是合法合理的。”张女士承认茶叶包装确实存在瑕疵,而对于刘某是否是“职业打假”,以及刘某要求的十倍货款赔偿金是否合理,还需双方进一步举证。

耐心调解

考虑到张女士意识到问题的根结,并有调解意向,法官积极通过电话联系身在外省的刘某。一开始沟通并不顺畅,刘某表示坚持要求十倍赔偿金,且出言:“一审不行就上诉,二审不行就申请再审,反正就算败诉损失也就几十块钱!”

法官针对刘某的言论严肃指出,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并收取极低的案件受理费,目的是为了保障真正被违法行为侵害的人能够得到救济。如果把诉讼作为牟利的工具,把上诉作为向法院施压的手段,滥用诉权,不考虑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及给小微企业当事人带来的诉累,这违背了立法的初衷和目的。并就本案刘某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向其进行了释明,其行为明显具有事先准备、取证专业等特征,如果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请求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法院仅会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诉讼请求。若诉讼中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或将承担更大的经济损失。

刘某自知理亏,强硬态度有所转变,经法官多次电话耐心沟通,最终表示同意调解,仅要求张女士退还货款。法官趁热打铁,组织远在浙江的刘某通过云视频与张女士进行调解,张女士当庭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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