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纾难解困
来源:西部网 2024-09-14 17:53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近年来,安康市两级法院深化拓展“涉企执行预告知”制度,创新推行“三预告五区分”涉企善意文明执行工作机制,通过对涉企执行立案预告知、重大执行措施预告知、信用惩戒预告知并严格厘清被执行企业财产范围,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成企业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既从源头上减少案件产生,又避免企业信用受损。
9月14日,在安康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安康中院副院长杨康波介绍,近年来,安康中院始终坚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办案原则,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快审快结,优先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以企业视角强化服务举措,注重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数据显示:2024年1-8月,安康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277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87%、平均结案时间25.3天、民事案件调解率48.18%、生效裁判被改判率仅0.026%,均排名全省法院前列。
杨康波还介绍,安康法院系统大力开展“陕亮执行·2024”“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等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执行行动,通过“集中腾房、集中布控、集中曝光、集中拘传、集中调查、周末执行、凌晨执行”等执行措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纾难解困。
安康市还通过深入推进智能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应用,解锁无纸化办案新模式,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集中电子送达、线上调解等方式,建立涉商事案件绿色通道。
针对涉企纠纷中发现的普遍性、类型化问题,安康中院还通过分析“病因”、开具“良方”,及时向主管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书》57件,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推送企业涉诉纠纷《诉情简报》172份,提出排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主动对个案审判执行发现的涉企安全稳定重大风险隐患,向主管部门和涉事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41次,助推问题治理、风险消弭。目前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4.92%,诉前矛盾化解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安康中院已联合安康市司法局成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完善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价格争议协商解决机制等制度,分层过滤、分流引导,推动各类涉企纠纷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