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保护与文化传承并重 陕西立法加大黄帝陵保护力度
来源:法治日报 2025-04-21 14:44
位于延安市黄陵县城北桥山的黄帝陵,是中华民族人文初祖轩辕黄帝的陵寝,是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列为古墓葬第一号,更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
为了更好地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黄帝陵文化资源,2025年1月9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4月1日起施行。
作为专项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五章三十一条,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保护对象、规划编制、建设工程的审批程序和文化传承利用等内容,并对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为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提供了基本遵循,使之步入法治化轨道。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占峰表示,《条例》的出台,为更好保护管理黄帝陵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对于加深社会各界和海内外华夏儿女对黄帝陵所承载的历史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具有重要意义。
回应群众期盼
“《条例》审议修改过程中,我们先后赴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及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共计56条;组织召开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围绕《条例》修改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征求意见建议24条;同时我们还征求了国家文旅部和文物局的意见,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奠定良好基础。”对于《条例》出台过程,全程参与《条例》制定工作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姚靖江了如指掌。
“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凝聚共识,呼应了群众期盼,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据姚靖江介绍,在黄陵县召开的一次立法调研座谈会中,有群众提出,建议加大省政府对黄帝陵文化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指导当地政府做好黄帝陵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编制工程方案等工作。
结合黄帝陵保护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黄帝陵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延安市、黄陵县人民政府及省文物、林业、文旅等部门以及黄帝陵文化园区管委会和相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分别作出详细规定。
同时,为解决黄帝陵经费保障不足、保障机制不畅等问题,《条例》要求省、延安市、黄陵县将黄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压实了各级财政责任,同时规定黄帝陵的事业性收入专款专用。
“《条例》是全省干部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是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保护好中华文脉的生动实践。”姚靖江说。
固化保护经验
近年来,陕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致力于黄帝陵保护与文化传承工作,实现了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与创新性传播,为弘扬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奠定坚实基础。
在王占峰看来,《条例》的制定是陕西文物保护、文化传承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的重要体现,通过立法手段将有效的保护传承做法固化下来,可以确保黄帝陵在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的至高性、连续性。
为加强黄帝陵的保护管理,解决黄帝陵管理局与省直部门协调文物保护、公祭典礼、古柏保护等工作层级比较多的问题,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于2017年成立省黄帝陵文化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理清了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黄帝陵保护工作中的职能。《条例》制定中将这一实践经验予以吸收固化。
《条例》制定过程中,有专家提出,应当将黄帝陵纳入教育培训研学、中小学实践教学范畴,发挥其特有的教育作用。有部门对此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黄帝陵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A”级旅游景区,不宜纳入研学、实践教学范畴。为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深入研究,结合黄帝陵保护工作实际,充分借鉴外省立法经验,在《条例》中明确,鼓励和支持利用黄帝陵文物资源及其研究成果,宣传黄帝陵历史文化价值,讲好黄帝陵故事,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在传承利用方面,《条例》强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黄帝陵祭典、黄帝陵文化的宣传推介,开展多种形式的黄帝陵文化展示、传承、教育等宣传活动,提升黄帝陵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
注重文化传承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赵虹认为,与以往文物类立法不同的是,《条例》在保护文物本体的同时,扩大了保护对象,将黄帝陵古柏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注重挖掘黄帝陵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
桥山古柏是目前发现的全世界人工栽植最早、面积最大、树龄最长、保护最完整的古柏群,其中轩辕庙内有两株五千年以上的古柏。据此,有部门提出,建议《条例》突出古柏林的保护。
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文化积淀十分深厚。有专家建议,《条例》应当加强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利用。
有部门提出,黄帝陵是第一批全国重点保护单位,《条例》应以文物保护为主线,体例结构应与国家文物保护法保持一致。
针对不同意见,如何平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一步实地考察,最终确定《条例》坚持文物保护、文化传承利用及古柏林保护并重的原则,在保护文物本体的同时,将黄帝陵保护区域内的桥山古柏群等古树名木、黄帝陵祭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对象,并进一步规范公祭活动。
例如,《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祭轩辕黄帝典礼以溯源寻根、凝心铸魂为主旨,体现民族复兴、祖国统一、爱国主义等价值追求,公祭活动应当庄严、肃穆、隆重、节俭。鼓励支持重阳节民祭等其他祭祀活动。
陕西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刘矿平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做好《条例》的宣传报道和解读阐释,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通过立法和监督的良性互动,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黄帝陵的合力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