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解读
来源:陕西日报 2025-08-04 08:08
7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近日,记者围绕群众关心的《实施办法》热点问题对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记者:此次《实施办法》修订的意义是什么?
答:随着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不断迈出更大步伐,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全省职业教育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从立法层面强化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鲜明导向,推动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
陕西原《实施办法》于2000年颁布施行,2004年、2010年分别进行了修正,但与新的发展要求相比,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2022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为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2023年陕西将《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列为立法调研项目,2024年升级为预备审议项目,2025年正式列入审议项目。
此次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体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动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所需,是破解陕西职教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对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重要法规的公布实施,标志着陕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进一步强化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为推进陕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记者:此次《实施办法》修订原则是什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修订工作总体上坚持依法合规、突出特色、系统推进、前瞻布局4个基本原则,旨在解决体制机制不健全、产教融合不深入等长期困扰陕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7章52条7100余字,包括总则、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职业教育的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7个部分。
《实施办法》通过明确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有效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生态;构建了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立体交叉型”现代职教体系,有利于实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明晰了各级各部门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职责,为多方协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同时,《实施办法》创新性构建了多元主体协同办学的新格局,重点强化了企业的主体作用,将有效提升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构建了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机制,明确要求有关部门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提供支持和帮助,有效促进产业需求与职业教育人才供给精准匹配;针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推动“双师型”教师培养进入专业化轨道。
此外,《实施办法》通过权益保障机制创新,切实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和职业学校学生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实习的安全权益和获得感;通过构建土地、经费等方面的制度保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陕西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力度;对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作出系统性部署,着力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推动职业教育向“服务好、支撑好”转变;构建了职业教育质量监管的法律责任体系,明确了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违反《实施办法》规定的惩戒措施。
《实施办法》通过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完善保障机制等举措,将有力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形成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互促共进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