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守护“母亲河”安澜 奏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合唱”

来源:西部法制报 2024-04-18 14:21

芳菲四月,陕西省境内黄河流域两岸桃红柳绿,一片暖暖的春意。

2023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在法治轨道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肩负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安澜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陕西检察机关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为抓手,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构建了具有陕西特色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机制。

一年来,陕西检察机关起诉涉水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4件680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1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15件;办理的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 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入选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

完善水生态保护检察监督新机制

蚰蜒河流经西安市周至县终南镇的多个行政村,汇入黄河。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时发现蚰蜒河出现水体黑臭的线索后,于2021年7月9日向生态环境部门、相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职,对蚰蜒河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治。

2021年10月15日,按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要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诉讼中,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会同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多部门召开座谈会,深入沟通了责任分工、协同履职、治理模式、治理标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将蚰蜒河沿河37个排污口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并在蚰蜒河两岸约2400平方米岸带栽种绿植。目前,涉案水体治理达标。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结合涉水领域生态保护治理的整体性、复合型、跨区域性特点,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构建了具有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格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说。

陕西检察机关以跨区划改革为契机,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设立专门机构,集中专业人员办理专项案件;通过出台指挥中心工作规定,实现对案件线索“一网汇集”、重大案件“一网交办”、办案力量“一网调度”。同时,陕西检察机关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以及市场监管、文物保护、司法行政等单位沟通,共享数据约350万条,并经过智能筛选,推送涉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案件线索8.64万余条。

全省检察机关还搭建了由295名业务骨干组成的生态环境检察人才储备库,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347人,组建了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咨询专家库,构建了“智慧+”生态环境检察专家平台。

依法履职推进水生态保护见成效

“以前这里是砂地,周围全是机器设备。”近日,在延安市延川县延水关镇黄河沿岸的瓜棚内,看护瓜棚的村民对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回头看”的检察官们说。检察官们注意到,昔日的砂地已建起了瓜棚,西瓜蔓上已经挂果。

几年前,延川县境内的沿黄流域的5家采砂场在凌汛期违规进行大范围采砂,并对所采砂石进行转运、售卖,致使黄河流域延川段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延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专项整治,平整河道近20万平方米,如今采砂场场地已恢复平整,河道清理整改到位。为了常态化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延川县政府、县检察院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逐步形成治理规模效应。

“陕西检察机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和岸线治理,深化一体融合履职,提升了黄河流域司法保障质效。”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主任王洋说。

陕西检察机关坚持刑事打击和生态修复一体推进,构建了“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的办案模式,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依法要求被告承担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2023年,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审查逮捕涉及荒漠化防治的刑事案件247件,起诉305件;办理涉及荒漠化防治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1件,推动复垦植被3700亩,依法保护农用地、林地1248.9亩;受理涉非法采砂审查逮捕案件37件117人,批准逮捕24件50人;受理涉非法采砂审查起诉案件39件132人,起诉37件112人;立办非法采砂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件。

合力推进水域生态环境大治理

陕西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陕西黄河文化保护工作,开展了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

2020年3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要求,在全市部署开展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法警”办案团队,通过走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部门、长城保护协会,全面了解了辖区内长城底数,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城协会代表共同实地摸排走访。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还通过无人机航拍取证、调取文物档案等方式,查明了长城受损情况。

2020年5月8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对长城保护管理问题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同年9月10日,神木市政府办出台《神木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神木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建立了文物保护联席会议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了21家长城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将长城保护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前,神木市辖区内的长城遗址均实施了“围网工程”,长城沿线11个街道(镇)均设立了长城保护工作站,对聘请的62名长城保护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对长城的巡查、保护。

“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推动建立了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综合治理模式。”王洋说。

为依法助力打造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先行示范区,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七市检察机关签署了《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此外,为了凝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陕西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市检察机关与甘肃省定西、天水等市检察机关签订了《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协议》,进一步扩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朋友圈”,持续推进构建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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