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三大阵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2022-05-16 10:44

今年以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强基础、创品牌、争一流”为目标,依托“三大阵地”,打造“渭未护苗”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立足“检察阵地” 推动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走深做实

渭滨区人民检察院革新执法理念,实现惩罚观念“一元化”向“多元化”转变。坚决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大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做好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在持续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同时,全面推开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联合教育、文化、公安、烟草、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开展教育辅导机构、网吧、娱乐场所、宾馆等特殊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从业禁止、食品安全、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或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在办案过程中,对发现涉案未成年人辍学脱管等问题,及时联系监护人、教育、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感化、挽救工作。同时,以预防为主切实提升法治教育效果,一方面该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未检干警全部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法治进校园”全覆盖,积极开展“开学第一课”“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校园欺凌”等系列法治讲座。另一方面在“渭滨检察”公众微信号上开设专栏进行法治宣传,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形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立体化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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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家庭阵地” 督促罪错未成年人家长履职尽责

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善于发现案件背后的问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多起案件存在监护人监护缺失的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多份“督促监护令”,并现场宣告送达。引导家长分析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教育、引导监护人反思教育方式、方法,全方位履行好监护职责,与孩子加强沟通、交流,引导涉罪未成年人走上正途、步入正轨,更好地帮助了未成年人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均感谢检察机关给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今后一定与孩子多沟通交流,加强监管,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做一名合格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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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社会阵地” 织牢织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

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共青团、教育、妇联、民政、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发挥好各方力量的作用,产生“1+1 >2”的实践效果,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携手共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在办理某强奸案件时,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联合公安、法院、教育、民政等部门,共同努力尽快为被害人解决监护缺失的问题,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更事关民族发展和国家命运。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未成年人保护不断提供制度和机制的支持,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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