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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2019年度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来源:管委会网 2020-01-13 18:35

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省杂交油菜研中心、各有关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的批复》(国函〔2018〕133号)精神,鼓励区内有关科教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推广主体和广大科技示范推广工作者积极投身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事业,进一步增强杨凌科技引领作用,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实现到2025年把杨凌示范区建设成为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核心区的目标,杨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表彰一批在科技示范推广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先进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评选标准

表彰包括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两类。

(一)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先进集体

1. 表彰对象

从事科技示范推广工作的产业链推广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及有关涉农企业,科教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试验站)的技术推广服务团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技培训机构和科技推广工作管理服务单位、协会组织、媒体推广单位等。

2. 评选标准

①遵规守纪,践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单位廉政鉴定合格;能够积极配合示范区开展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

②大力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研究与应用,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在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农民增收,提升产业化水平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③在示范区内外发展科技示范推广基地,有效发挥基地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同类技术的推广和产业的发展持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④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宣传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提高了有关农业生产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

⑤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传播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先进个人

1. 表彰对象

科教人员、科技特派员、科技管理者等从事科技推广工作的人员。

2. 评选标准

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规守纪,践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单位廉政鉴定合格。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乐于献身农业技术示范推广事业。

③具有较高的农业专业理论水平,操作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在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服务区域农业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④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开展科技服务、技术培训;努力做好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相关联络、管理工作;宣传示范推广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

二、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的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由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标准择优推荐;

(三)推荐单位按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推荐表彰工作进行廉政鉴定的规定》(杨纪发〔2012〕21号),对推荐的集体及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廉政鉴定。

(四)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提出拟奖名单,报经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三、表彰方式

由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通过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开展宣传。

四、材料要求

请于2020年1月17日下午18时前将科技示范推广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的推荐表及廉政鉴定一式三份报至杨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杨凌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表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杨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局)

地 址: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438室

联 系 人:任旗亨 13572104963

唐 伟 13720556503

座 机:029-87033219 传 真:029-87036825

附件:

杨凌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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