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实施逾半年 部分小区仍有遛狗不牵绳行为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1-12-03 12:06
近期,城市养狗话题引起热议。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遛狗不牵绳”属于违法行为。如今,该法实施已逾半年,记者走访我市部分小区,发现“遛狗不牵绳”现象仍存在。如果遇到“遛狗不牵绳”扰民我们该怎么办?作为小区管理者应该怎么做?如何做到人与宠物和谐共处?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记者调查
多个小区有人“遛狗不牵绳”
“人多的情况下,孩子不太怕狗。如果我送她上学,老远看见不拴绳的狗,孩子就吓得往我怀里钻。”11月30日12时许,记者在永新小学长乐坊小区出入口看到,附近居民楼前有3只没拴绳的宠物狗乱窜。接孩子回家的黄女士说,担心孩子被狗吓着,她特意下楼接孩子。
在长乐坊小区14号楼,记者看到一对夫妇领着一只没有拴绳的成年金毛犬散步,他们手里也没有狗绳、嘴套等防止宠物狗伤人的防护器具。从小区北门出来,刚走上五道什字街,记者看到一女子领着一只没有拴绳的泰迪犬前往附近的小商店。泰迪犬一会儿窜上街面,一会儿跑到路沿上,还跑到永新小学门口,对着几个正在出校门的孩子狂吠。女子喊了好一会儿宠物狗名字,才把它叫进小商店。
11月30日14时至20时,记者走访丰禾小区、锦园小区、领秀长安等小区发现,“遛狗不牵绳”现象普遍存在,这些小区涉及莲湖、未央、雁塔等辖区。12月1日,昆明时光小区、万象湾小区、珠江新城小区、大都荟小区、精典四季花园等10多个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也存在“遛狗不牵绳”现象。
市民心声
宠物狗主人应做到牵绳遛狗
“‘宠物狗不牵绳’,在小区乱窜乱便溺,影响小区环境,还存在咬伤人风险。”长乐坊小区的黄女士说,虽然很多养狗者都知道“遛狗不牵绳”是违法行为,但小区里我们经常能看见没拴绳的宠物狗。遇到熟人邻居,她当面劝阻,人家说“下回拴”,但下回照样不拴绳;遇到不熟悉的人,她当面劝阻,人家不听劝反责怪她“管得宽”。丰禾小区居民常女士说,她不讨厌宠物狗,但宠物狗毕竟对主人温顺,对他人不见得温顺,万一咬伤人,事情就严重了。
小区是居民生活起居的主要场所,养宠物狗是部分人的爱好,文明养狗是对邻居们的尊重。如果有人“遛狗不牵绳”怎么办?“‘遛狗不牵绳’确实不应该,但是因此产生矛盾而不理性处理,就很容易激化矛盾。”假日花城居民张先生举了个例子:7月份的一天,10岁的儿子带着自家的泰迪下楼去遛,因为没牵绳,同单元一位怕狗的邻居在电梯里碰见孩子后,堵住电梯不让孩子下楼,吓得孩子哭着回了家。“我们互相都认识,她有意见可以向我们成年人当面提出,可以好好交流,但不能对孩子撒气。”张先生说,当时他和妻子都很气愤,但是考虑到邻里和睦关系,他们只是安慰了孩子。“如果我们去找对方兴师问罪,可能就把矛盾激化了。”张先生说,采取不理性的行为无助于矛盾的解决。
“没有不文明的宠物,只有不文明的主人。”不少受访居民都希望养狗人士合法合规养狗。“拴绳、戴嘴套、自觉铲屎,是文明养狗人士的‘标配’。”上和城居民成先生说。
民警提醒
取证时勿和宠物狗主人正面冲突
“遇到‘遛狗不牵绳’等违法行为,可以向我们举报,我们是专门管这类事的部门。”12月1日10时许,新城区限养办值班民警回答记者咨询时说。
据介绍,1995年6月30日,《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开始实施,此后又经过多次修改。《条例》规定,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牵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行为,第一次查处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0元至500元;第三次直接拉入“黑名单”,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目前,西安市各区县均设立有限养办,限养办民警会定期深入社区、小区,宣传法规,引导居民合法合规养狗。
值班民警表示,养宠物狗人士应依照法律法规,给宠物狗佩戴犬牌、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市民如果遇到违法违规养狗行为,可向西安市限养办或者各区县限养办举报,公安机关查实后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民警提醒,市民在举报时最好取证,因为饲养者和宠物狗都是流动的,民警虽然及时处警,但有时候会扑空,遭遇取证困难。市民在劝阻或者取证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和宠物狗主人发生正面冲突。
律师建议
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社区和我们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了文明养狗的宣传海报,遇到‘遛狗不牵绳’行为,我们也经常劝阻,但收效不大。”绿地世纪城A区、昆明时光小区等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虽然“遛狗不牵绳”是违法行为,但因为没有执法权,他们只能积极协调、劝阻。遇到顽固或者不配合的人,他们只能选择报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之规定,物业公司应在小区内出现长期‘遛狗不牵绳’、公然侮辱、谩骂其他业主的现象时,及时制止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陈骥律师说,如果小区发生“遛狗不牵绳”或者犬类伤人等事件,物业公司存在不尽职、不作为的情形,将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陈律师建议,遇到“遛狗不牵绳”,一般情况下,居民可向物业公司、村委会、居委会、城管部门举报、投诉,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他提醒大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如果劝阻、投诉违法养狗行为遭遇辱骂、殴打时,应及时报警或去法院诉讼,要求宠物狗主人承担侵权责任。
小区探索
文明养犬让人与宠物和谐共处
“人和宠物和谐共处,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绿地世纪城B区居民李先生表示,一部分人养狗的爱好也应该被尊重,大家要做的是想办法促进人与宠物狗和谐共处。记者走访发现,我市个别小区在这方面也做了有益的尝试。枣园街道远东西社区除了大力倡导文明养犬、遛狗牵绳外,还在西控公司301大院、西控甲楼大院设立“猫狗厕所”,引导居民文明养狗;西安富力城小区、枫林绿洲小区、曲江6号小区等小区专门建造“宠物便纸盒”,引导居民让宠物狗定点便溺、定点收集粪便。“宠物厕所”成为化解纠纷的“金钥匙”,让居民和宠物相处得更和谐。
养狗虽是个人的选择,但涉及到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问题。《2020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中国城镇宠物狗超5200万只,近3600万人养宠物狗。管好一只宠物狗并非简单的事,除了小区监管部门监督、法规约束、执法人员查处外,更需要养狗人士自觉遵纪守法,文明养犬,这样才能达到犬类管理的最佳效果,让居民和宠物狗在小区和谐共处。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