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 陕西交警将联合共享单车企业发起未成年人安全出行教育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2021-12-02 17:21
交警和共享单车企业联合制作的《共享单车交通安全小课堂》教育片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12岁以下(含12岁)不能骑行共享单车,16岁以下(含16岁)不能骑行共享电单车,这些你都知道吗?12月2日,在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美团单车联合陕西交警发起“护苗行动”,走进中小学校园,开展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交通安全规范小课堂,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出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是为什么?
青少年对道路交通危险判断、规避能力较弱,在缺失家长监护引导下,若将马路当作“游乐场所”随意骑行、追逐,极易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致伤,保障青少年安全出行,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骑行安全,本月起,陕西等5省区交警将与美团单车联合发起护苗行动,将中小学生群体交通安全科普带进校园,为学生们播放《共享单车交通安全小课堂》教育片,通过交通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的形式增强中小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培养骑行安全意识,引导青少年学习正确的交通安全规范,避免危险及伤害的发生。
“过马路要看红绿灯,骑共享单车年龄要达标。”交通安全小课堂,是对全国青少年群体构建安全出行规范意识的“及时雨”。通过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普法教育,对违规案例、事故案例的展示,提升学生及家长的警觉意识。同时,培养正确规范的交通出行行为,拒绝共享单车载人骑行、规避未成年人骑行他人代开锁等违规行为,共同建立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