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西安中院疫情防控期间网络立案1906件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20-02-21 22:05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刘晓云)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诉讼程序、诉讼服务等8个方面内容,共64条具体措施,针对疫情可能引发的重点法律问题,提出具体处理原则和标准,确保全市法院依法准确适用法律,维护裁判尺度规范统一。

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不受影响?《实施意见》中提出五个方面的总体要求:一方面保障线上诉讼渠道畅通。群众可通过法院诉讼服务网、陕西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实现全市两级法院网上立案、网上信访、案件查询等各项诉讼服务。目前已有1906件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方式立案受理。另一方面保障线下诉讼程序不中断。全市法院已经具备结案条件的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中止审理,加快推进审判程序。

同时,全市法院充分利用网络庭审系统,法官、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案件。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通过多种方式审结案件1004件,占全省法院同期结案总数近半数。除此之外,《实施办法》就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时效顺延、中止等问题提出明确处理标准要求,切实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对影响疫情防控、涉防控救治物资、制裁打击与疫情相关违法犯罪的案件和涉疫情防控企业的民事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快审速裁和诉讼费减免,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依规予以司法救助。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从严从快,加大对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全市法院已经审结两起涉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其中一起暴力抗拒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犯罪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在受理后在两天内审结宣判,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西安中院组织资深法官建立了6个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专业审判团队,确保案件定性量刑准确,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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