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聚焦】灞桥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全面启动
来源:生态灞桥微信公众号 2019-12-05 17:3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扎实开展第六个“12·4”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4日上午,由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主办的灞桥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华阳城广场隆重举行。
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贠笑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姜旭,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苗志忠,区政协主席韩孝民,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徐超,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周开来等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律师代表、政法干警代表等进行了精彩的宪法诵读,同时,向群众代表、企业代表赠送了法律书籍。
精心编排的普法小品《说法》、红色小戏《新十二把镰刀》、快板《非法集资法难容》、歌曲《山丹丹开花红艳艳》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节目精彩纷呈,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场掌声不断,气氛热烈。
活动现场,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科技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秦岭保护局、区税务局、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妇联及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等单位、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网络安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垃圾分类、扫黑除恶、非法集资、打击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耐心解答现场群众咨询,积极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开展宪法“八进”、举行宪法宣誓、开展宪法诵读、各类法治文艺演出、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宣传、组织法治专题报告会......灞桥区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正如火如荼进行。
下一步,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将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为契机,认真把握新时代宪法宣传的新特点新规律,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为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奠定良好思想基础,为全面依法治区,建设宜居灞桥、打造最美城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