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恢复部分业务办理的公告
来源: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03-03 09:46
广大群众:
为了方便大家办理业务,保障正常生产秩序,同时做好防疫、防护工作,自2020年3月4日起,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恢复部分业务办理,可办理的业务为: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申领六年免检标志、注册登记、期满换领驾驶证、遗失补领驾驶证等业务。(机动车转入、转出、辖区内转移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满分教育、初次申请、增加申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暂时无法受理)。 疫情期间办理业务的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业务办理方式:
1、尽量选择通过互联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https://sn.122.gov.cn/)或手机下载12123app进行网上办理。
2、确需窗口办理业务的紧急群众,为了避免人员密集,实行电话实名制预约方式,请大家提前电话预约,并按照预约的时间段前来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电话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交通违法处理预约咨询电话:0913-3661899,车驾管预约咨询电话:0913-3251219 。
二、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其他要求:
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进入车管所前,请将车辆依次有序停放在马路两侧,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自觉佩戴口罩,按照“一事一人办理”原则,无关人员不要陪同,在接受测温、消毒、扫描申报大荔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后,在工作人员指定的路径进入业务大厅或机动车通道有序办理。
四、温馨提示:在疫情期间车辆逾期未审验或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可视疫情防控情况统一延期办理。在此期间,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交管部门对未换证、未审验等情形不予处罚。待疫情防控结束后,请驾驶人尽快办理。
大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3月2日